首页 / 宋词 / 水龙吟(赠丁南邻)

鬼神功罪——水龙吟(赠丁南邻)

韵脚:上十四賄

平仄:仄 平 平 仄

拼音: zuì gōng guǐ shén

鬼神功罪释义

【罪】1. 犯法的行为:犯~。~人。认~。有~。~恶。~名。~魁。~行。~证。~责。~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不容诛。  2.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愆。~尤(“尤”,过失,罪过)。归~于人。  3. 刑罚:判~。畏~。待~。请~。  4. 苦难,痛苦:受~。

【罪】〔古文〕辠《廣韻》徂賄切《集韻》粗賄切,音。《說文》捕魚竹罔。《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書·大禹謨》罪疑惟輕。

【功】1.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勋。~绩。论~行赏。徒劳无~。~德无量(liàng )。~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2. 成就,成效:成~。~能。~亏一篑。事半~倍。急~近利。  3.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率。  4. 本领,能耐:~夫。~底。~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到自然成。

【功】《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公。《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廣韻》功績也。《書·禹謨》九功惟敘。又自以爲功曰功之。《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又功,毛詩作公。《詩·小雅》以奏膚公。《註》功也。又《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又《廣韻》漢複姓。《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又叶居銀切,音巾。

【鬼神】神的合称。《易·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礼记·仲尼燕居》:“鬼神得其饗,丧纪得其哀。”孔颖达疏:“鬼神得其饗者,谓天神人鬼各得其饗食也。”唐韩愈《原鬼》:“无声与形者,鬼神是也。”清姚衡《寒秀草堂笔记》卷三:“夫古人作书垂后……亦鉴及后人之无赖,故徐引其机,以待有心者之自为觉悟,庶不蹈妄传之戒,为鬼神所忌耳。”2.泛指神灵、精气。《史记·五帝本纪》:“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张守节正义:“鬼之灵者曰神也。鬼神曰山川之神也。”《史记·五帝本纪》:“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

鬼神功罪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