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四十四有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3 rú nóng guī yǔ|yù|yú
【酒】◎ 用高粱、米、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白~。啤~。料~。鸡尾~。茅台~。~浆。
【酒】《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
【如】1. 依照顺从:~愿。~意。~法炮制。 2. 像,相似,同什么一样:~此。~是。~同。~故。~初。游人~织。 3. 比得上,及:百闻不~一见。自叹弗~。 4. 到,往:~厕。 5. 假若,假设:~果。~若。假~。 6. 奈,怎么:~何。不能正其身,~正人何? 7. 与,和:“公~大夫入”。 8. 或者:“方六七十,~五六十”。 9.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突~其来。 10. 表示举例:例~。 11. 应当:“若知不能,则~无出”。 12. 〔~月〕农历二月的别称。 1
【浓】1. 含某种成分多,与“淡”相对:~茶。~雾。~墨。~眉。~重(zhòng )。~郁。 2. 深厚,不淡薄:情深意~。
【浓】《廣韻》女容切《集韻》《韻會》尼容切,音醲。厚也。《增韻》濃淡之對。通作醲。又《說文》露多也。《詩·小雅》零露濃濃。又《集韻》《韻會》奴冬切。《正韻》奴宗切,音農。義同。 《玉篇》亦作。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