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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分种——壮椿岁(寿赵丞相)

韵脚:上平一東

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ǒng|zhòng|chóng fēn|fèn guì zhī

桂枝分种释义

【种】1. 生物在生态和形态上具有不同特点的分类的基本单位:物~。~差(chā),  2. 植物果实中能长成新植物的部分,又泛指生物传代繁殖的物质:~子。~禽。~畜。撒~。配~。  3. 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人~。~族。  4. 量词,表示类别、式样:~~。两~人。  5. 指胆量或骨气:有~。没~。 | ◎ 把种子或幼苗等埋在泥土里使生长:~地。栽~。 | ◎ 姓。如宋代有种师道。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桂枝】1.传说月中有桂树,因以“桂枝”指月。唐卢照邻《明月引》:“横桂枝於西第,绕菱花於北堂。”唐太宗《辽城望月》诗:“魄满桂枝圆,轮亏镜彩缺。”2.“桂林一枝”的省言。喻登科及第。唐孟浩然《送洗然弟进士举》诗:“桂枝如已擢,早逐雁南飞。”唐司空曙《下第日书情寄上叔父》诗:“欲归江海寻山去,愿报何人得桂枝。”宋梅尧臣《送门人欧阳秀才游江西》诗:“无忘桂枝荣,举酒一以送。”元杨弘道《幽怀久不写一首效韩子此日足可惜赠彦深》诗:“明年桂枝春,兄弟双翱翔。”参见“桂林一枝”。3.中药名。即肉桂。可作中药。明李时珍《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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