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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作江南行客——梦玉人引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huán|hái zuò jiāng nán xíng kè

还作江南行客释义

【还】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环绕。  5. 姓。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还】《篇海類編》音浮。又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又《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又《灌嬰傳》還定三秦。又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又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又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江南】◎江南jiāngnán(1)[southofthelowerreachesoftheChangjiangRiver]∶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就是江苏、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江南草长,杂花生树。——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江南好风景。——唐·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能不忆江南。——唐·白居易《忆江南》春风又绿江南岸。——宋·王安石《泊船瓜洲》

【江南】1.指长江以南的地区。各时代的含义有所不同:汉以前一般指今湖北省长江以南部分和湖南省、江西省一带;后来多指今江苏、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一带。《左传·昭公三年》:“王以田江南之梦。”汉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孤与将军,恩如骨肉,割授江南,不属本州。”唐张九龄《感遇》诗:“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緑林。”陈毅《东征初抵高淳》诗:“此日一帆凭顾盼,重山復水是江南。”周恩来《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诗:“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2.南北朝时,南朝与北朝隔江对峙,因称南朝及其统治下的地区为江南。南朝

【行客】居。汉刘向《列女传·阿谷处女》:“行客之人,嗟然永久,分其资财,弃於野鄙。”《后汉书·儒林传下·服虔》:“举孝廉,稍迁,中平末,拜九江太守。免,遭乱行客,病卒。”2.过客;旅客。《淮南子·精神训》:“是故视珍宝珠玉犹砾石也,视至尊穷宠犹行客也。”高诱注:“行客,犹行路过客。”《南史·夷貊传下·文身国》:“土俗欢乐,物丰而贱,行客不齎粮。”明王廷相《秋日巴中旅行》诗:“巴东秋气早,行客已悽悽。”郭沫若《喀尔美萝姑娘》:“平时很寥寂的行店都竞争着装饰起来招诱行客。”3.指后到的客人。与坐客相对。《儿女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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