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仄 平 仄 仄
拼音: gěi|jǐ shě|shè hàn lín
【给】1. 交付,送与:~以。~予。送~。献~。 2. 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他一顿批评。 3. 替,为:~大家帮忙。 4. 被,表示遭受:房子~火烧掉了。 5. 把,将:请你随手~门送上。 | 1. 供应:供~。补~。~养。自~自足。 2. 富裕,充足:家~人足。 3. 敏捷:言论~捷。
【给】《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急。《說文》相足也。《玉篇》供也,備也。《左傳·僖十三年》敢不共給。《前漢·禮樂志》日不暇給。《註》給,足也。又《集韻》極業切,音劫。敏言也。《禮·仲尼燕居》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註》謂給。《論語》禦人以口給。《何晏註》佞人口辭給。又《集韻》於業切。義同。又《集韻》轄夾切,音洽。歲在未曰汁給。通作洽。zdic.net漢典
【舍】1. 放弃,不要了:~己为人。~近求远。四~五入。 2. 施舍:~粥。~药。 | 1. 居住的房子:宿~。旅~。校~。 2. 居住,休息:~于山麓。 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弟。~侄。~亲。 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退避三~(喻对人让步)。 5. 姓。
【舍】《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
【翰林】◎翰林hànlín[memberoftheImperialAcademy]皇帝的文学侍从官,唐朝以后始设,明、清改从进士中选拔翰林天台陶先生。——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翰林】1.谓文翰荟萃之所,犹词坛文苑。《晋书·陆云传》:“辞迈翰林,言敷其藻。”2.指文士。唐杜甫《宴胡侍御书堂》诗:“翰林名有素,墨客兴无违。”3.鸟栖之林。晋潘岳《悼亡诗》之一:“如彼翰林鸟,双飞一朝隻。”唐柳宗元《奉酬杨侍郎》诗:“翰林寂寞谁为主?鸣凤应须早上天。”4.官名。指翰林学士。参见“翰林学士”。5.官名。指唐宋翰林院官员。6.官名。指清代翰林院属官,如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7.指翰林院。唐韩愈《董公行状》:“﹝公﹞拜祕书省校书郎,入翰林为学士。”清姚衡《寒秀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