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五質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hū qī xún jiā
【忽】1. 粗心,不注意:~视。疏~。~略。玩~职守。 2. 迅速,突然:~而。~然。~地。~高~低。 3. 长度和重量单位(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微(极言细微)。微~其微。
【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又姓。明有忽忠,忽明。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
【七】1.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2.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3.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七】《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正韻》戚悉切,音桼。少陽數也。《說文》陽之正也,从一,微隂从中衺出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註》七政,日月五星也。《詩·唐風》豈曰無衣七兮。《註》侯伯七命,車服皆以七爲節。又詞家以七名篇,雖八首,問對凡七。七者,問對之別名,始枚乗七發,後傅毅七激,崔駰七依,曹植七啓,張協七命,繼之凡十餘家。又三七,藥名。《本草綱目》言葉左三右四,故名。一說本名山桼。又姓。明七希賢。又人名。《續仙傳》殷七七,名文祥。《蘇軾詩》安得道人殷七七,不論時節遣花開。 《正字通》或通作桼
【旬】1. 十日为一旬(一个月分三旬):上~。中~。下~。~刊。 2. 十岁为一旬:年过六~。八~老者。
【旬】〔古文〕《廣韻》詳遵切《集韻》《韻會》松倫切《正韻》詳倫切,音紃。《說文》徧也。十日爲旬。《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又《大禹謨》三旬。《傳》旬,十日也。《禮·曲禮》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又《詩·大雅》來旬來宣。《傳》旬,徧也。又《易·豐卦》雖旬无咎。《註》旬,均也。又《前漢·翟方進傳》旬歲閒,免兩司隷。《註》師古曰:旬,滿也。旬歲猶言滿歲也。又旬始,星名。《史記·天官書》旬始出於北斗旁,狀如雄雞。又《正韻》須倫切,音荀。義同。又《集韻》規倫切。本作均。《周禮》作旬。《周禮·地官·
【加】1. 增多:增~。追~。~倍。~封。 2.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注解。~冕。 3.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法。 4. 施以某种动作:~以。不~考虑。 5. 使程度增高:~工。~强。~剧。 6. 超过:~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7. 姓。
【加】《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家。《說文》語相增加也。从力口。《徐曰》會意。《爾雅·釋詁》重也。《註》重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