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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章质夫家善琵琶者——水调歌头·昵昵儿女语

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shàn ān zhāng zhě jiàn zhì pí pá fū jiā

建安章质夫家善琵琶者释义

【善】1. 心地仁爱,品质淳厚:~良。~心。~举。~事。~人。~男信女。慈~。  2. 好的行为、品质:行~。惩恶扬~。  3. 高明的,良好的:~策。~本。  4. 友好,和好:友~。亲~。和~。  5. 熟悉:面~。  6. 办好,弄好:~后。  7. 擅长,长(cháng )于:~辞令。多谋~断。  8. 赞许:“群臣百姓之所~,则君~之”。  9. 好好地:~待。~罢甘休。  10. 容易,易于:~变。~忘。多愁~感。  11. 姓。

【善】〔古文〕譱《廣韻》常演切《集韻》《韻會》《正韻》上演切,音蟺。《說文》吉也。《玉篇》大也。《廣韻》良也,佳也。《書·湯誥》天道福善禍淫。又《詩·鄘風》女子善懷。《箋》善,猶多也。《禮·文王世子》嘗饌善,則世子亦能食。《註》善謂多于前。又《禮·曲禮·入國不馳註》馳善躙人也。《疏》善猶好也,車馳則好行刺人也。又《禮·王制註》善士謂命士也。又《禮·學記》相觀而善之謂摩。《疏》善猶解也。又《禮·少儀》問道藝,曰:子習于某乎,子善于某乎。《疏》道難,故稱習。藝易,故稱善。又《前漢·西域傳》鄯善國,本名樓蘭王。又與單

【安】1.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2.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3.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4.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5. 装设:~置。~家立业。  6.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7.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8. 姓。

【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

【章】1. 歌曲诗文的段落:~节。~句。乐~。~回体。顺理成~。断~取义。  2. 条目,规程:~程。~法。简~。党~。约法三~。  3. 修理:杂乱无~。  4.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  5. 戳记:图~。盖~。  6.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领~。徽~。像~。  7. 奏本:奏~。本~。  8. 古同“彰”,彰明。  9. 姓。

【章】《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

【者】1. 用在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词组后,并与其相结合,指人、指事、指物、指时等:读~。作~。二~必居其一。来~。  2. 助词,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陈胜~,阳城人也。  3. 这,此(多用在古诗词曲中):~个。~回。~番。~边走。

【者】《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音赭。《說文》別事詞也。从白聲。,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又叶阻可切。《繆襲·挽

【建】1. 立,设置,成立:~立(a.开始成立;b.开始产生,开始形成)。~树(建立功业,或所建立的功业)。~国。~都(dū)。~党。~军。~交。~设。~功立业。  2. 造,筑:~造。~筑。修~。新~。兴(xīng)~。筹~。  3. 提出,倡议:~议。~策(出谋献策)。  4. 指中国福建省:~兰。  5. 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农历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转指月份(亦称“月建”、“月尽”):大~(农历有三十天的月份,亦称“大尽”)。小~(农历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亦称“小尽”)。

【建】《唐韻》《集韻》《韻會》居萬切,犍去聲。《說文》立朝律也。《書·洪範》建用皇極。又《玉篇》豎立也。《韻會》置也。《易·比卦》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又《廣韻》木名。在弱水,直上百仞,無枝。又星名。《禮·月令》仲春之月,旦建星中。《註》建星在斗上。《史記·天官書》建星者,旗也。《註》建六星在斗北,臨黃道,天之都關也。又州名。《韻會》本吳建安郡,唐立建州。又姓。《廣韻》楚王子建之後。《前漢·元后傳》有建公。又《集韻》《韻會》紀偃切,犍上聲。《集韻》覆也。《史記·高帝紀》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註》居高屋而翻瓴

【质】1. 本体,本性:物~。流~(流动的不是固体的东西)。实~。~言(实言)。沙~。本~。~点。品~。性~。素~。资~。  2. 朴素,单纯:~朴。~直。  3. 问明,辨别,责问:~疑。~问。~询。对~。  4. 抵押或抵押品:人~。  5. 同“贽”,礼物。

【质】《唐韻》之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日切,音桎。《易·繫辭》原始要終,以爲質也。《註》質,體也。又《詩·小雅》民之質矣。《傳》質,成也。《朱傳》實也。又《大雅》虞芮質厥成。《傳》質,成也。成,平也。《疏》三字義同,故以質爲成,以成爲平。《朱傳》質,正。成,平也。又《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侯中也。又《周禮·地官·質人》大市曰質,小市曰劑。《註》質劑者,爲之券藏之也。又《儀禮·士冠禮》質明行事。《註》質,正也。《禮·月令》黑黃蒼赤

【琵琶】ípa[pi-pa,apluckedstringinstrumentwithafrettedfingerboard]中国的一种四弦乐器,弹奏如吉他,其主要部分大如诗琴,颈部有琴柱12个以上,伸入主体部分的琵琶,是在西汉“裁筝筑”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它从西汉试制,历东汉、魏晋、至隋唐,基本定型。它在汉末魏初始获“枇杷”名。魏晋时,因“枇杷”二字音,改名“琵琶”

【琵琶】乐器。初名批把,见《释名·释乐器》。此类乐器原流行于波斯、阿拉伯等地,汉代传入我国。后经改造,圆体修颈,有四弦、十二柱,俗称“秦汉子”。一说,我国秦末,百姓苦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琵琶即始于此。(见晋傅玄《〈琵琶赋〉序》。)南北朝时又有曲项琵琶传入我国,四弦,腹呈半梨形,颈上有四柱,横抱怀中,用拨子弹奏,即现今琵琶的前身。唐宋以来经不断改进,柱位逐渐增多,改横抱为竖抱,废拨子,改用手指弹奏。现今民间的琵琶有十七柱,通常称四相十三品,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后者能弹奏所有半音,技法丰富,成为重要的民族独奏乐

【夫家】1.犹言男女。丁男无妻者谓夫,有妻者谓家。《周礼·地官·载师》:“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孙诒让正义:“江永云:‘诸经凡言夫家者,犹云男女。无妻者为夫,有妻者为家。’案此夫家之义,当从江为正。《小司徒》注云:‘夫家犹男女也。’全经言夫家者甚多,其义并同。”《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四年》:“丁夫工技,止宜先及游手,古者所谓夫家之征是也。”2.丈夫的家,婆家。《汉书·刘向传》:“妇人内夫家,外父母家,此亦非皇太后之福也。”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五·女化男》:“﹝女﹞乃以聘礼还之夫家,听其别娶。”鲁迅《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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