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四宵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拼音: zěn 1 qiáng|qiǎng|jiàng xiāo dāng|dàng duì jiǔ
【怎】◎ 疑问词,如何:~的。~么。~办。~奈(无奈)。
【怎】《五音集韻》子吽切。語辭也。五音篇中此字無切脚可稱,昌黎子定作枕字第一等呼之,可謂正矣,今此寢韻中,精母之下立切脚,其吽字,曉母下安呼怎切,兩字遞相爲韻切之,豈不善哉。◎按此字,廣韻,集韻皆未收,唯韓孝彥五音集韻收之。今時揚州人讀爭上聲,吳人讀尊上聲,金陵人讀津上聲,河南人讀如樝。各從鄕音而分也。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强】1. 健壮,有力,与“弱”相对:~壮。~健。~人。~力。~大。~劲。刚~。富~。列~。~弩之末。年富力~。 2. 程度高:~手。~烈。~酸。能力~。 3. 胜过,优越,好:~干。争~好(hào )胜。 4. 有余,略多于某数:~半(超过一半)。 5. 使用强力,硬性地:~占。~加。~攻。~悍。~横(hèng )。~梁(强横霸道)。 6. 着重,增加分量:~化。增~。 | ◎ 硬要,迫使,尽力:~使。~迫。~逼。~辩。勉~。~人所难。~词夺理。 | ◎ 固执,强硬不屈:~嘴。倔~。
【消】1. 溶化,散失:烟~云散。~融(亦作“消溶”)。~失。~逝。~亡。~沉。~极。~化。 2. 灭掉,除去:~除。~灭。~毒。~炎。 3. 把时间度过去:~夜。~夏。~闲。~遣。~磨(mó)。 4. 减少,损失,耗费:~耗。~损。~退。 5. 需要:不~说。 6. 中医学病名:~疾。~渴。
【消】〔古文〕《唐韻》相幺切《集韻》《韻會》思邀切《正韻》先彫切,音宵。《說文》盡也。又滅也。《易·泰卦》小人道消。又釋也。《禮·月令》冰凍消釋。又消耗。《揚子·太經》九事,七爲消。《註》消,意放散也。又消消,敝也。《詩·豳風》予尾翛翛。《疏》亦作消消。又地名。《詩·鄭風》淸人在消。《傳》消,河上地。又疾名,與痟通。《後漢·李通傳》通素有消疾。《註》消消中之疾也。又消石,藥名。又通逍。《禮·檀弓》消搖于門。《註》消搖,又作逍遙。又《韻補》叶新於切,音須。《崔駰·反都賦》幹弱枝彊,末大本消。叶下臾。又叶思留切,音
【当】1. 充任,担任:充~。担(dān )~。~之无愧。 2. 掌管,主持:~家。~权。~政。 3.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时。~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4. 面对着:~面。~机立断。首~其冲。 5. 相称,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6. 应该:应~。理~。老~益壮。 7. 抵敌:万夫不~之勇。 8. 判罪,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该~何罪。 9. 顶端,头:瓦~。 10. 象声词,金属撞击的声音。 | 1. 合宜:恰~。适~。妥~。 2. 抵得上,等于:
【当】〔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郞切,黨平聲。《說文》田相値也。从田,尚聲。又《玉篇》任也。《論語》當仁不讓於師。《晉語》夫幸,非福非德不當雍。《註》當,猶任也。又《廣韻》敵也。《禮·王制》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傳》學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當。又直也。《禮·內則》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又遇也。《左傳·昭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禮·曲禮》當食不歎。又適可也。《易·履卦》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左傳·哀元年》逢滑當公而進。《註》當公
【对酒】1.面对着酒。三国魏曹操《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三国魏阮籍《咏怀诗》之六四:“对酒不能言,悽愴怀酸辛。”《北史·李孝贞传》:“每暇日,輙引宾客,弦歌对酒,终日为欢。”2.乐府相和曲名。或作“对酒行”。《乐府诗集·相和歌辞二·对酒》郭茂倩题解引《乐府解题》曰:“魏乐奏武帝所赋‘对酒歌太平’,其旨言王者德泽广被,政理人和,万物咸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