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jiǎn jìn|jǐn qíng lán
【减】1. 由原有数量中去掉一部分:~价。~员。缩~。削~。偷工~料。 2. 降低程度,衰退:~轻。~弱。~少。~色。~产。~免。~缓。
【减】《玉篇》古斬切,音減。俗減字。(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斬切,音鹼。《說文》損也。《玉篇》少也,輕也。《禮·樂記》禮主其減。又水名。《山海經》番條之山,減水出焉。又岐山亦出減水,東南流注于江。又姓。《史記·酷吏傳》減宣。又《廣韻》《集韻》下斬切,音豏。又《集韻》公陷切,音。義同。 俗作减,非。(減)漢典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zdi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
【晴岚】的雾气。唐郑谷《华山》诗:“峭仞耸巍巍,晴嵐染近畿。”宋周邦彦《渡江云》词:“晴嵐低楚甸,暖回鴈翼,阵势起平沙。”明刘基《郁离子·玄豹》:“暖靄晴嵐,山蒸泽烘,结为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