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dé|děi|de biān rén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边人】亦作“邉人”。1.指驻守边境的官员、士兵等。《国语·鲁语上》:“晋人杀厉公,边人以告。”韦昭注:“边人,疆埸之司也。”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张天锡世雄凉州,以力弱诣京师,虽远方殊类,亦边人之桀也。”唐王建《送人》诗:“边人易封侯,男儿恋家乡。”明刘基《关山月》诗:“愿得驰光照明主,莫遣边人望乡苦。”清李基和《登代郡城晚眺》诗:“西风落日声颼颼,风吹沙起边人愁。”2.指边民。《汉书·匈奴传下》:“又边人奴婢愁苦,欲亡者多。”唐张籍《陇头行》:“驱我边人胡中去,散放牛羊食禾黍。”宋王安石《本朝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