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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果揭其一以来——菩萨蛮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qí|jī chén jīn yǐ lái jiē|qì yī guǒ

今晨果揭其一以来释义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晨】◎ 清早,太阳出来的时候:早~。凌~。~光。~曦(晨光)。~风。~雾。~炊。 汉

【晨】〔古文〕《唐韻》植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丞眞切,音辰。《說文》曟,或省作晨。房星爲民田時者。《周語》農祥晨正。《註》晨正謂立春之日,晨中於午也。又《廣韻》食鄰切《集韻》乗人切,音神。《說文》作,早昧爽也。从臼从辰。辰,時也。《九經字樣》,隷省作晨。《爾雅·釋詁》晨,早也。《釋名》晨,伸也。旦而日光復伸見也。《玉篇》明也。《周禮·秋官·司寤氏》禦晨行者。又《集韻》慈鄰切,音秦。關中語也。又《集韻》鷐通作晨。《爾雅·釋鳥》晨風,鸇。《註》鷂屬。《詩·秦風》鴥彼晨風。又《韻補》叶時連切。《陸機·挽歌》側聽

【今】◎ 现在:~天。~生。~世。~番(这次)。古为~用。~是昨非。

【今】《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說文》是時也。《廣韻》對古之稱。《詩·召南》迨其今兮。《毛傳》今,急辭也。《朱傳》今,今日也。不待吉也。又《圓覺經》無起無滅,無去來今。《註》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又《韻補》叶居靑切,音京。《詩·周頌》有椒其馨,胡考之寧。匪且有且,匪今斯今。又叶居良切,音姜。《易林》庭爎夜明,追古傷今。陽弱不制,隂雄坐房。 从亼會意。,古文及字。巳往爲古,逮及爲今。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来】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往”、“去”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

【来】〔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又玄孫之子曰來孫。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又姓。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又叶郞

【揭】1. 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或把粘合着的东西分开:~锅。~幕。  2. 使隐瞒的事物显露:~露。~发。~底。~穿。~短。~晓。  3. 高举:~竿而起。  4. 标示:~橥(zhū)(本是作标记的小木桩,引申为标志。亦作“揭著”)。~示。  5. 扛,持。  6. 姓。 | ◎ 提起衣裳:~衣涉水。

【揭】《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訐。《說文》高舉也。或作。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音朅。義同。或作担。又作拮。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音傑。與同。或作搩。《增韻》舉而豎之也。《前漢·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又《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果】1. 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实。~品。~木。结~(a.结出果实;b.事情的结局或成效)。  2. 结局,与“因”相对:因~。成~。  3. 坚决:~决。~断。  4. 确实,真的:~真。如~。  5. 充实,饱足:~腹。  6. 姓。

【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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