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拼音: jīng shén huì|kuài chǔ|chù
【精神】◎精神jīngshén(1)[spirit;mind]∶指意识、思维、神志等精神为之。——汉·王充《论衡·订鬼篇》(2)又俱用精神。精神复旧。——《聊斋志异·促织》(3)[essence]∶指内容的实质所在;主要的意义译者没有体会原文的精神(4)[vigour]∶活力;精力精神饱满(5)[lively]∶活跃;有生气那孩子大大的眼睛很精神(6)[will]∶意志不挠之精神。——孙
【精神】1.指人的精气、元神。相对于形骸而言。《吕氏春秋·尽数》:“圣人察阴阳之宜,辨万物之利,以便生,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汉王符《潜夫论·卜列》:“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乃以其有精神也。”元揭傒斯《哭王十良仲》诗:“精神与时息,形质随日化。”2.指人的意识。《史记·太史公自序》:“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清刘大櫆《见吾轩诗序》:“文章者,古人之精神所藴结也。”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至于精神定义若何,欲求精确之界限,固亦非易,然简括言之,第知凡非物质者,即为精神可矣。”
【会】1. 聚合,合在一起:~合。~审。~话。 2. 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团体:~议。开~。 3. 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都(dū)~。省~。 4. 彼此见面:~面。~见。 5. 付钱:~账。~钞。 6. 理解,领悟,懂:~心,体~。 7. 能,善于:~游泳。~英语。 8. 机会,时机,事情变化的一个时间:机~难得。 9. 一定,应当:长风破浪~有时。 10. 恰好,正好:~天大雨。 11. 一小段时间:~会儿。 | 1. 总计:~计(❶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❷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 2.
【会】〔古文〕《唐韻》《集韻》黃外切,音繪。合也。《易·乾卦》亨者,嘉之會也。《疏》使物嘉美之會聚。《書·禹貢》灉沮會同。《疏》謂二水會合而同。又《洪範》會其有極。《疏》會,謂集會。《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又《周禮·天官·大宰》大朝覲會同。又《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又《禮·檀弓》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註》會,謂盟也。《左傳·昭三年》有事而會,不協而盟。又《左傳·宣七年》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又《集韻》《韻會》古外切,音儈。與繪通。《書·益稷》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傳》會,五采也。《釋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