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ìn|jǐn sǎo|sào qiāng 2 zé|shì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
【扫】1. 拿笤帚等除去尘土或垃圾:~地。 2. 清除,消灭:~雷。~盲。~荡。一~而空。 3. 全,尽,尽其所有:~数(shù)。 4. 低落,丧失:~兴(xìng )。 5. 描画:~描。~眉。 6. 迅速横掠而过:~射。~视。 7. 结束,了结:~尾。 8. 祭奠:~墓。祭~。 | ◎ 〔~帚〕以竹枝等扎成的扫地用具。 典
【扫】《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蘇老切,音嫂。弃也,拚除也。《詩·大雅》洒掃廷內。又鬧掃,髻名。《三夢記》鬧掃,猶盤雅墮馬之類也。唐詩云:還梳鬧掃學宮妝。又《唐韻》《廣韻》蘇到切《集韻》《韻會》《正韻》先到切,音譟。義同。《論語》當洒掃應對進退,則可矣。 本作埽。又與騷通。別詳土部,馬部。
【枪】1. 刺击用的长矛:长~。标~。红缨~。 2. 发射子弹的武器:手~。步~。机关~。~杀。~林弹雨。 3. 像枪的东西:焊~。烟~。 4. 两头尖的竹木片,供编篱笆用。
【枪】《唐韻》七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千羊切,音鏘。《說文》距也。《周禮·秋官·職金》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註》用金石者,作槍雷椎椁之屬。《揚雄·長楊賦》木雍槍纍,以爲儲胥。又《玉篇》木兩頭銳也。《類篇》剡木傷盜曰槍。又曰器也。見槈字註。又抵也。《前漢·路溫舒傳》見獄吏,則頭槍地。又《前漢·天文志》紫宮左之星曰天槍。又姓。《姓苑》漢槍傳。又《集韻》《韻會》楚耕切《正韻》抽庚切,音崢。《爾雅·釋天》彗星爲欃槍。亦叶音鏘。《宋·謝瞻·張子房詩》婉婉幙中畫,輝輝天業昌。鴻門銷薄蝕,垓下隕欃槍。漢典考證
【格】1.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子纸。方~儿布。 2. 法式,标准:~局。~律。~式。~言。合~。资~。 3. 表现出来的品质:~调。风~。人~。国~。性~。 4. 阻碍,隔阂:~~不入。 5. 击,打:~斗。~杀。 6. 推究:~致。 7. 树的长枝。 8. 至,来:~于上下。 9. 感通:~于皇天。 10. 变革,纠正:~非。 11.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泽】1. 水积聚的地方:大~。湖~。润~(潮湿)。沼~。 2.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光~。色~。 3. 恩惠:恩~。~及枯骨(施惠于死人)。 4. 洗濯。 5. 汗衣,内衣。 | ◎ 古同“释”,解散。 典
【泽】〔古文〕《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又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又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又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又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又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又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又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又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又《集韻》《正韻》施隻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