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jīn yè cán dēng xié zhào chǔ|chù
【今】◎ 现在:~天。~生。~世。~番(这次)。古为~用。~是昨非。
【今】《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說文》是時也。《廣韻》對古之稱。《詩·召南》迨其今兮。《毛傳》今,急辭也。《朱傳》今,今日也。不待吉也。又《圓覺經》無起無滅,無去來今。《註》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又《韻補》叶居靑切,音京。《詩·周頌》有椒其馨,胡考之寧。匪且有且,匪今斯今。又叶居良切,音姜。《易林》庭爎夜明,追古傷今。陽弱不制,隂雄坐房。 从亼會意。,古文及字。巳往爲古,逮及爲今。
【夜】◎ 天黑的时间,与“日”或“昼”相对:~晚。日日~~。~阑(夜将尽时)。~盲。~幕。~宵。~话。~袭。~行(xíng )。~战。
【夜】〔古文〕《唐韻》羊謝切《集韻》《韻會》寅謝切《正韻》寅射切,耶去聲。日入爲夜,與晝對。《夏小正》時有養夜。《註》猶言永夜也。《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衞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黃門持五夜。《註》晝有朝禺中晡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漢制,金吾掌宮外,戒非常,惟元夜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又宣夜,窺天之器。《蔡邕·釋誨》言天體者有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又夜明,祭月之坎。《禮·祭法》夜明,祭月也。又武宿夜,武舞曲名。《禮·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又子夜,晉曲名。《樂府·解
【残】1. 害,毁坏:~害。摧~。 2. 不完全,余下的:~余。~阳。~存。~废。~佚。苟延~喘。 3. 凶恶:~忍。~酷。凶~。
【残】《廣韻》昨干切《集韻》《韻會》財干切,音。《說文》賊也。《詩·小雅》廢爲殘賊。《孟子》賊義者謂之殘。又《釋名》殘,踐也。踐使殘壞也。《書·泰誓》殘害于爾萬姓。又《史記·樊噲傳》殘東垣。《註》謂多所殺傷也。又惡也。《書·泰誓》取彼凶殘。《史記·陳餘傳》爲天下除殘。又放逐也,殺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放弑其君,則殘之。《揚子·方言》殺也。晉魏河內之北,謂爲殘。音廩。或洛感反。又食餘也。《杜甫詩》殘杯與冷炙。又煑肉之名。《張協·七命》鷰猩脣,髦殘象白。《註》髦,髦牛也。殘白,蓋煮肉之異名。《崔駰·
【灯】1. 照明的器具:电~。路~。~火(泛指亮的灯)。~语(通讯方法之一)。~标。 2. 其它用途的发光、发热装置:红绿~。指示~。酒精~。 3. 装饰张挂的彩灯:~节。~市。河~。冰~。
【灯】《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云俗燈字。◎按玉篇,集韻,類篇,灯燈分載,音切各異,强合爲一,非。(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
【斜】◎ 不正,跟平面或直线既不平行也不垂直的:~坡。~面。~度。~线。~视。 典
【斜】《唐韻》似嗟切《集韻》《韻會》《正韻》徐嗟切,音邪。《說文》抒也。《玉篇》散也,不正也。《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枝牚杈枒而斜據。又《集韻》《韻會》余遮切《正韻》于遮切,音耶。梁州谷名。在武功西南。《前漢·揚雄傳》西自褒斜。《註》南山谷名也。《班固·西都賦》右界褒斜,隴首之險。《註》梁州記曰:萬石城泝漢,上七里有褒谷。南口曰褒,北口曰斜。長四百七十里。又《集韻》時遮切,音闍。伊雅斜,單于名。又直加切,音秅。義同。
【照】1. 光线射在物体上:日~。~耀。~射。 2. 对着镜子或其他反光的东西看自己或其他人物的影像:~镜子。 3. 摄影:~相。拍~。 4. 画像或相片:小~。写~。 5. 看顾:~管。~顾。 6. 按着,依着:依~。遵~。~搬。~本宣科。 7. 凭证:护~。牌~。执~。 8. 知晓:心~不宣。肝胆相~。 9. 通知,通告:知~。~会。 10. 对着,向着:~壁。~敌人开枪。 11. 查对:对~。查~。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