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六咍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jiǔ cùn lǜ chū cái
【九】1. 数目,八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玖”代):~归。 2. 泛指多次或多数:~死一生。~霄云外。
【九】《唐韻》《正韻》舉有切《集韻》《韻會》己有切,音久。數也。《說文》陽之變也。《易·乾·文言》乾元用九,天下治也。《列子·天瑞篇》一變而爲七,七變而爲九,九變者,究也。又算法曰九九。《韓詩外傳》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不至。東野有以九九見者,曰:九九薄能耳,君猶禮之,况賢於九九者乎。《註》若今九章算法。又《荆楚歲時記》俗用冬至次日,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又《史記·騶衍傳》中國之外,有赤縣神州者九。又九之爲言多也。《公羊傳·僖九年》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言叛者衆,非實有九國也。宋趙鵬飛曰:會葵丘惟六
【寸】1.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尺的十分之一:尺~。 2. 短小:~土。~阴(日影移动一寸的时间)。~心。~步难行。 3. 姓。
【寸】《唐韻》《集韻》倉困切《韻會》《正韻》村困切,村去聲。《說文》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謂之寸口。从又从一。《徐曰》一者,記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家語》布指知寸。《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一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从寸。又姓。《正字通》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又叶徒玩切,音叚。《庾信·喜晴應詔詩》伏泉遠習坎,隂風已回巽。桐枝長舊圍,蒲節抽新寸。叶上建傳堰獻。楊愼曰:巽音蒜,寸音斷,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古音霰翰諫三韻通。備考:《篇海類編》俗等字。
【律】1. 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 约束:~己。 3.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 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 姓。 典
【初】1. 开始时,开始的部分:~始。正月~一。~旬。~稿。~等。~版。~试。~创。~绽。~叶(指某一历史时期的最初一段)。~夜(a.指进入夜晚不久的时候;b.指新婚第一夜)。 2. 原来的,原来的情况:~衷。和好如~。 3. 姓。 汉
【初】〔古文〕《唐韻》《集韻》楚居切《正韻》楚徂切,楚平聲。《說文》始也。从刀衣,裁衣之始也。《徐曰》禮之初,施衣以蔽形。《書·禹謨》率百官若帝之初。《蔡仲》愼厥初。又《禮·檀弓》夫魯有初。《註》初謂故事。又《列子·天瑞篇》太初者,氣之始也。《韓愈詩》賢愚同一初。《韻會》又姓。
【裁】1. 用剪子剪布或用刀子割纸:~剪。~缝。~衣。对~。 2. 减除,去掉一部分:~减。~军。~员。 3. 决定,判断:~判。~夺(考虑决定)。~决。~度(duó)。~断。 4. 安排取舍:体~。别~。独出心~。 5. 节制,抑止:制~。独~。 6. 杀:自~。 7. 古同“才”,仅,方。
【裁】《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牆來切,音材。《說文》制衣也。《玉篇》裂也。又《儀禮·士喪禮疏》布單衣,漢時名爲通裁。又節也。《易·繫辭》化而裁之謂之變。《吳語》救其不足,裁其有餘。又鑒別也。《後漢·李膺傳》獨持風裁。又自裁,自殺也。《前漢·霍光傳》卒有物故自裁。又裁度也,與財通。《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又通纔。《前漢·功臣傳》戸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又《廣韻》昨代切,音在。亦製裁也。《穀梁傳序》準裁靡定。《註》讀去聲。又《韻補》叶前西切,音齊。《楚辭·惜誓》黃鵠後時而寄處兮,鴟梟羣而制之。神龍失水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