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仄
拼音: jiǔ fēn|fèn gū jì
【九】1. 数目,八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玖”代):~归。 2. 泛指多次或多数:~死一生。~霄云外。
【九】《唐韻》《正韻》舉有切《集韻》《韻會》己有切,音久。數也。《說文》陽之變也。《易·乾·文言》乾元用九,天下治也。《列子·天瑞篇》一變而爲七,七變而爲九,九變者,究也。又算法曰九九。《韓詩外傳》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不至。東野有以九九見者,曰:九九薄能耳,君猶禮之,况賢於九九者乎。《註》若今九章算法。又《荆楚歲時記》俗用冬至次日,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又《史記·騶衍傳》中國之外,有赤縣神州者九。又九之爲言多也。《公羊傳·僖九年》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言叛者衆,非實有九國也。宋趙鵬飛曰:會葵丘惟六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孤寂】寂gūjì[lonely;isolated]孤独无依,寂寞无聊火车不时在孤寂的小站停下来羊山旷渺,南望原隰,西望栖霞,风雨晨昏,羁魂有伴,当不孤寂。——清·袁枚《祭妹文》典
【孤寂】寂寞。南朝宋鲍照《绍古辞》之六:“文袿为谁设,罗帐空卷舒,不怨身孤寂,但念星隐隅。”唐于濆《旅馆秋思》诗:“旅馆坐孤寂,出门成苦吟。”宋杨万里《梅花下遇小雨》诗:“绕花百匝不忍归,生怕幽芳怨孤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念秧》:“将东归,且喜同途不孤寂。”王统照《纪梦》:“在这一群欢乐的女孩子中她是孤寂的、落寞的,如同从远处跑来的一个陌生人。”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