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六止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仄 仄
拼音: jí liù|lù yuē zhì yǐ kāi dì
【即】1. 就是:知识~力量。 2. 当时或当地:~日。~刻。~席。~景。在~。~兴(xìng )。 3. 就,便:黎明~起。 4. 假如,倘若:~使。~便(biàn )。~或。~令。 5. 靠近:不~不离。 6. 到,开始从事:~位。
【即】《玉篇》卽今作即。漢典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
【六】1. 数名,五加一(在钞票或单据上常用大写“陆”代):~书(古时分析汉字形、音、义而归纳出来的六种造字法)。~甲。~艺(a.古时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b.六经)。~欲(佛教名词,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想欲”;泛指人的各种欲望)。~合(“东”、“南”、“西”、“北”、“上”、“下”,用以指天地和宇宙)。~亲(较早是指“父”、“母”、“妻”、“子”、“兄”、“弟”;泛指所有亲属)。~经(六种儒家经典,即《诗》、《书》、《易》
【六】《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曰】1. 说:子~诗云。 2. 为(wéi ),是: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3. 叫做:凡乐辞~诗,诗声~歌。 4. 语助词,无实义:昊天~明。
【曰】《唐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說文》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註》徐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玉篇》語端也。《廣韻》於也,之也。《增韻》謂也,稱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按《古文尙書》曰若作粵若,曰放勳作曰,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訓爲詞者則如字耳。
【秩】1. 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序。 2. 古代官吏的俸禄:“官人益~,庶人益禄”。 3. 古代官职级别:委之常~。贬~三等。 4. 十年:七~寿辰。
【秩】〔古文〕豑《廣韻》直一切《集韻》《韻會》《正韻》直質切,音姪。《廣韻》次也,常也,序也。《書·堯典》平秩東作。《傳》次序東作之事以務農。《舜典》望秩于山川。《傳》如其秩次望祭之。又《增韻》職也,官也,整也。《周禮·天官·官伯》行其秩敘。《註》秩,祿廩也。《疏》謂依班秩受祿。《左傳·文六年》委之常秩。《註》常秩,官司之常職。又《爾雅·釋訓》秩秩,智也。《註》智慮深長。又《爾雅·釋訓》秩秩,淸也。《註》德音淸泠。《詩·大雅》德音秩秩。《箋》敎令淸明也。又《詩·小雅》秩秩斯干。《註》流行貌。《箋》流出無極巳也。
【矣】◎ 文言助词(a.用于句末,与“了”相同,如“由来久~”,“悔之晚~”;b.表示感叹,如“大~哉”)。
【矣】〔古文〕《唐韻》《集韻》于己切《韻會》羽已切《正韻》養里切,音。《說文》語已辭也。《徐曰》矣者,直疾。今試言矣,則出氣直而疾會意。《柳宗元曰》決辭也。又叶于姬切,音依。《詩·小雅》徹我牆屋,田卒汙萊。曰予不戕,禮則然矣。萊音釐。 《正字通》通作巳。音以。與已別。
【开第】创建宅第。《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於是齐王嘉之,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宋孔平仲《续世说·汰侈》:“杨銛、杨錡,韩、虢、秦三夫人,竞开第,各极壮丽,一堂之成,动踰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