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yǔ|yù|yú shī rén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诗人】hīrén[poet]作诗的名人生来就是一个诗人,不是造就出来的
【诗人】诗经》的作者。《楚辞·九辩》:“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託志乎素餐。”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七:“范鲁公戒子孙诗,其略曰:‘……《相鼠》尚有礼,宜鉴诗人刺。’”2.写诗的作家。汉扬雄《法言·吾子》:“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唐白居易《马上作》诗:“吴中多诗人,亦不少酒酤。”明黄淳耀《马巽甫<游横山记>序》:“昔陶徵士作《桃花源记》,后世诗人如摩詰、昌黎、梦得、圣俞诸公,皆形之咏歌,以为神仙。”孙犁《秀露集·关于诗》:“这包括诗人的‘志’,即思想或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