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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齐施茶果以乐之——括意难忘

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拼音: jù qí|jì|zī|zhāi 1 2 guǒ yǐ 4|4|4|4 zhī

具齐施茶果以乐之释义

【具】1. 器物:器~。  2. 备有:~备。~有。别~只眼(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3. 备,办:~呈。~结。~名。~领。敬~菲酌。  4. 古同“俱”,都,完全。  5. 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座钟一~。一~男尸。

【具】《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又姓。《左傳》有具丙。又《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又《韻補》叶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漢典考證:〔又姓。《左傳》有丙具。〕

【齐】1. 东西的一头平或排成一条直线:~整。参差不~。  2. 达到,跟什么一般平:见贤思~。河水~腰深。  3. 同时;同样;一起:~名。~声。~心协力。一~前进。  4. 全;完全:~全。人到~了。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疆域在今山东省北部、东部和河北省的东南部。  6. 中国朝代名:南朝~。北朝~。 | 1. 调剂: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药也。后作“剂”。  2. 药剂:处~不过数种。后作“剂”。  3. 界限;分际:百年,寿之大~。  4. 成功;成熟:事能得~。后作“济”。 | ◎ 同“粢”。古

【齐】〔古文〕亝《唐韻》徂兮切《集韻》《韻會》《正韻》前西切,音臍。《說文》禾麥吐穗上平也。《註》徐鍇曰:生而齊者,莫如禾麥。又《玉篇》整也。《正韻》無偏頗也。《荀子·富國篇》必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註》齊,整也。又等也。《前漢·食貨志》世家子弟富人,或鬭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註》如淳曰: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又《正韻》莊也,肅也。《左傳·文二年》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註》齊,肅也。又正也。《詩·小雅》人之齊聖。《註》中正通知之人也。《朱傳》齊,肅也。又《爾雅·釋言》殷齊,中也

【施】1. 实行:~工。~政。设~。~展。~教(jiào )。~为(wéi)。~威。实~。措~(办法)。发号~令。  2. 用上,加工:~肥。~粉。  3. 给予:~礼。~诊。~恩。  4. 姓。

【施】〔古文〕《唐韻》式支切《集韻》《韻會》商支切《正韻》申支切,音詩。《說文》旗貌。齊樂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註》徐鍇曰:旗之逶迤。一曰設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又《詩·邶風》得此戚施《傳》戚施,不能仰者。《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又《詩·王風》將其來施施。《傳》施施,難進之意。《箋》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已之貌。《釋文》施如字。《孟子》施施從外來。《趙岐註》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音義》丁如字,張音怡。又《周禮·天官·內宰》施其功事。《註》施,猶賦也。又《禮·祭統》施于蒸彝鼎。《註

【茶】1. 常绿灌木,叶长椭圆形,有锯齿,经加工制为饮料,就是茶叶;秋末开花,白色;种子可榨油;木质致密,供雕刻用:~树。~农。  2. 特指“茶叶”:绿~。红~。花~。沱~。龙井~。乌龙~。  3. 用茶叶沏成的饮料:~水。~饭。~点(茶水、点心)。~话会。~博士(善于烹茶的人,亦指卖茶的人或茶馆侍者)。~余饭后。  4. 泛指某些饮料:~汤。面~。果~。  5. 特指“茶点”:早~。晚~。

【茶】《集韻》直加切《正韻》鋤加切,垞平聲。《廣韻》俗字。春藏葉,可以爲飮。《韻會》茗也。本作荼,或作,今作茶。《陸羽·茶經》一曰茶,二曰檟,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荈。《博物志》飮眞茶令人少眠。又《本草》山茶。《註》其葉類茗,故得茶名。又茶陵,地名。《前漢·地理志》長沙國茶陵。 《正字通》引《魏了翁集》曰:茶之始,其字爲荼,如《春秋》齊荼、《漢志》荼陵之類。陸、顏諸人,雖已轉入茶音,未嘗輒攺字文。惟陸羽、盧仝以後,則遂易荼爲茶。其字从艸从人从木。○按《漢書·年表》荼陵。師古註:荼音塗。《地理志》茶陵从人从木。師古

【果】1. 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实。~品。~木。结~(a.结出果实;b.事情的结局或成效)。  2. 结局,与“因”相对:因~。成~。  3. 坚决:~决。~断。  4. 确实,真的:~真。如~。  5. 充实,饱足:~腹。  6. 姓。

【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乐】《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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