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ú líng zhī tuí zhì duǎn shì
【菊】1. 多年生草本植物,秋天开花,是观赏植物,有的花可以入药,亦可作饮料:~花。赏~。春兰秋~。 2. 姓。
【菊】《唐韻》《韻會》居六切,音掬。古作蘜、鞠。《爾雅》蘜,治蘠也。《郭註》今之秋華菊。《禮·月令》鞠有黃華。《屈原·離騷》夕餐秋菊之落英。又水名。《水經注》湍水又南,菊水注之,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又《韻補》訣力切。《賈島詩》九日不出門,十日見黃菊。灼灼耀繁英,美人無消息。《集韻》亦作蓻。漢典考證:〔《唐韻》《韻會》居六切,音掬。古作蘜。《說文》蘜,治牆也。《郭註》今之秋華菊。《禮·月令》蘜有黃華。〕 謹按郭註係爾雅之註,今改說文爲爾雅。照原文牆字改蘠字。月令蘜字改鞠字。古作蘜之下增鞠字。 考證:〔《唐韻》《
【龄】1. 岁数:年~。高~。松~鹤寿。 2. 年数:工~。党~。军~。教~。
【龄】《唐韻》《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靈。《廣雅》齡,年也。古者謂年爲齡。齒亦齡也。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颓】1. 崩坏,倒塌:~坏。~圮。~垣断壁。 2. 消沉,委靡:~萎。~丧。~靡。~唐。 3. 败坏:衰~。~败。~景。~朽。 4. 水向下流:泣涕如~。 5. 灭亡:“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也”。 6. 恭顺的样子。 7. 暴风:“习习谷风,维风及~”。
【制】1. 规定:因地~宜。~定。~式。~宪。 2. 限定,约束,管束:~止。~裁。专~。~约。抵~。节~。~动。~海权。 3.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公有~。 4.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服。 5. 古代帝王的命令:~诰。 6.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7. 造,作:~造。~做。~品。~图。~革。~版。如法炮(páo )~。
【制】〔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征例切,音製。《說文》裁也。又《增韻》正也,御也,檢也,造也。又《廣韻》禁制也。又《前漢·高帝紀》太后臨朝稱制。《註》師古曰:天子之言曰制書,謂爲制度之命也。又成法曰制。《左傳·隱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又《禮·曲禮》士死制。《註》制謂君命,士受命致死也。又《禮·禮器》大廟之內敬矣,君親制祭。《註》朝踐進血之時,君自斷制牲肝,洗于鬱鬯,祭神于室也。又邑名。《左傳·隱元年》制,巖邑也。又叶音哲。《崔駰·達旨》隂陽始分,天地初制。皇綱云敘,帝紀乃設。又《韻會》浙或作制。
【短世】1.短祚。亦指早死。《汉书·诸侯王表》:“本朝短世,国统三絶。”颜师古注:“谓成、哀、平皆早崩,又无继嗣。”《晋书·元帝纪》:“怀帝短世,越去王都。”《宋书·王僧绰传论》:“昔山涛举羊祜为太子太傅,盖欲以后世委之,而羊公短世。”2.短暂的人生。晋陆机《东武行吟》:“投跡短世间,高步长生闈。”宋黄庭坚《送王郎》诗:“酒浇胷次之垒块,菊制短世之頽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