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qiě|jū zuò 1 wén zōng zhǔ
【且】1. 尚,还,表示进一层:既高~大。尚~。况~。 2. 表示暂时:苟~偷安。姑~。 3. 表示将要、将近:城~拔矣。年~九十。 4. 一面这样,一面那样:~走~说。 5. 表示经久:这双鞋~穿呢! 6. 文言发语词,用在句首,与“夫”相似:~说。 7. 姓。 | 1. 文言助词,用在句末,与“啊”相似。 2. 多的样子。 3. 农历六月的别称。 4. 敬慎的样子:“有萋有~”。 5. 古同“趄”,趑趄。 典
【且】〔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淺野切《正韻》七野切,音跙。借曰之辭。《論語》且予之類是也。又未定之辭。《禮·檀弓》曾子曰:祖者,且也。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又又也。《詩·小雅》君子有酒,多且旨。又此也。《詩·周頌》匪且有且。《傳》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又姑且也。《詩·唐風》且以喜樂。又將也。《史記·項羽紀》范增謂項莊曰:若屬且爲所鹵。又苟且也。《莊子·庚桑楚》老子語南榮趎曰:與物且者,其身不容,焉能容人。《註》且者,姑與物爲雷同,而志不在也。又姓。宋且謹修,明且。俗誤讀苴。又通作俎。薦牲具。祭祀燕饗用之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斯】1. 这,这个,这里:~人。~时。以至于~。 2. 乃,就:有备~可以无患。 3. 劈:“墓门有棘,斧以~之”。 4. 古同“厮”,卑贱。 5. 古同“澌”,尽。 6. 姓。
【斯】〔古文〕《廣韻》息移切《集韻》《韻會》相支切,音私。《說文》析也。《爾雅·釋言》斯,離也。《註》齊曰斯。《詩·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又《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又《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又《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又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又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宗】1. 家族的上辈,民族的祖先:祖~。~庙。~祠。 2. 家族:~法(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制统远近区别亲疏的制度)。~族。~室(帝王的宗族)。~兄。 3. 派别:~派。禅~(佛教的一派)。 4. 主要的目的和意图:~旨。开~明义。 5. 尊奉:~仰。 6. 为众人所师法的人物:~师。 7. 量词,指件或批:一~心事。 8. 姓。
【宗】《唐韻》作冬切《集韻》《韻會》祖賨切《正韻》祖冬切,音。《說文》尊祖廟也。《白虎通》宗者何,宗有尊也,爲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郉昺曰》宗者,本也。廟號不遷,最尊者祖,次曰宗,通稱曰宗廟。《禮·祭法》有虞氏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賈誼曰》祖有功,宗有德也。又流派所出爲宗。《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繼別爲宗,繼禰爲小宗。《程頤曰》凡言宗者,以主祭祀爲言,人宗於此而祭祀也。又同姓曰宗。《詩·大雅》宗子維城。《註》同姓也。又《書·舜典》禋于六宗。《註》謂所尊祭者
【主】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 预示:早霞~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主】〔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又宰也,守也,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