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kě|kè luán dé|děi|de xī sù liú bù|fǒu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
【鸾】1. 传说凤凰一类的鸟:~凤。~飘凤泊(喻夫妻离散或才士失意)。~翔凤翥(形容书法笔势飞动)。~翔凤集(喻人才会聚)。 2. 古同“銮”。 方言集汇
【鸾】《廣韻》落官切《集韻》《韻會》盧丸切《正韻》盧官切,音鑾。神鳥也,赤神之精,鳳凰之佐,雞身赤毛,色備五采,鳴中五音,出女牀山。《山海經》女牀山有鳥,狀如翟而五彩文,名曰鸞。見則天下安寧。又《洽聞記》蔡衡曰:多赤色者鳳,多靑色者鸞。《李賀詩》銅鏡立靑鸞。又鸞鈴。《詩·小雅》和鸞雝雝。《毛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左傳·桓二年》鍚鸞和鈴,昭其聲也。《杜註》鍚在馬額,鸞在鑣,和在衡,鈴在旂,動皆有聲。《埤雅》鸞鳥,雌曰和,雄曰鸞。禮云:在輿則聞鸞和之聲,蓋取諸此。古時鸞輿順動,此鳥飛集車上,雄鳴於前,雌應於後。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惜】1. 爱,重视:爱~。顾~。怜~。珍~。 2. 舍不得:吝~。~别。~力。~指失掌(喻因小失大)。~墨如金。 3. 感到遗憾,哀痛:可~。~悯。惋~。
【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思積切,音昔。《說文》痛也。从心昔聲。《廣韻》悋也。《增韻》憐也,愛也。一曰貪也。又叶息約切,音削。《曹植·贈丁儀詩》思慕延陵子,寶劒非所惜。子其寧爾心,親交義不薄。
【素】1. 本色,白色:~服。~丝。 2. 颜色单纯,不艳丽:~净。~淡。~妆。~雅。~描。 3. 洁白的绢:尺~(用绸子写的信)。 4. 本来的,质朴、不加修饰的:~质。~养。~性。~友(真诚淳朴的朋友)。 5. 物的基本成分:色~。毒~。维生~。 6. 向来:~来。~常。~志。平~。 7. 白,不付代价:~餐。 8. 非肉类的食品,与“荤”相对:~食。~席。~油。 典
【素】《廣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訴。《說文》作,白緻繒也。从糸,取其澤也。《九經字》隷省作素。《小爾雅》縞之麤者曰素。《釋名》素,朴素也。已織則供用,不復加巧飾也。《急就篇註》素謂緝之精白者。《禮·雜記》純以素。《註》素,生帛也。又《易·履卦》素履往旡咎。《疏》處履之始而用質素。又《詩·齊風》充耳以素乎而。《傳》素,象瑱。又《詩·魏風》不素餐兮。《傳》素,空也。又《禮·檀弓》有哀素之心也。《註》凡物無飾曰素。又《禮器》或素或靑。《註》素,尙白。又《左傳·僖二十八年》其衆素飽。《疏》素訓爲直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