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六止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kuǎn fàng qīng zhōu nào hóng|gōng lǐ
【款】1. 诚恳:~留。~曲(qū)(殷勤的心意)。~待。~洽(亲切融洽)。~诚。~语(恳切谈话)。 2. 器物上刻的字,书画、信件头尾上的名字:落~(题写名字)。题~。 3. 式样:~式。 4. 法规条文里分的项目:条~。第三条第一~。 5. 经费,钱财:~项。~额。公~。存~。汇~。 6. 敲打,叩:~门。~打。~塞。~关而入。 7. 至:“绕黄山而~牛首”。 8. 留,招待:~客。 9. 空:“~言不听,奸乃不生”。 10. 缓慢:~步。~~。
【款】《唐韻》《韻會》《正韻》苦管切。《集韻》苦緩切,音窾。《說文》意有所欲也。《徐鉉曰》塞也。意有所欲而猶塞,款款然也。《謝靈運詩》語往實款然。《註》款然,謂如其所欲。又《博雅》誠也,愛也。《楚辭·卜居》寧悃悃款款朴以忠乎。《註》悃悃款款,志純一也。《後漢·卓茂魯恭傳贊》卓魯款款,情慤德滿。《註》款款,忠誠也。又叩也,求通也。《晏子·雜篇》前驅款門。《史記·商君傳》由余聞之,款關請見。《太史公自序》重譯款塞。又至也。《張衡·西京賦》繞黃山而款牛首。又留也。《謝靈運詩》斷絕雖殊念,俱爲歸慮款。又款曲,猶委曲也。
【放】1. 解脱约束,得到自由:把笼子里的鸟~了。~胆。~诞。~任。~肆。~歌。~怀。豪~。释~。 2. 散(sàn):~工。~假。~学。~晴(阴雨后转晴)。 3.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牧。~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动,放手不管,含贬义)。 4. 驱逐到远方去:~逐。~黜。流~。 5. 到基层去:~官(古时指任命为外地官员)。下~。 6. 发出:~电。~毒。~光。发~。 7. 借钱给别人,收取利息:~债。~贷。 8. 扩展:~大。~宽。 9. 花开:百花齐~。心花怒~。 10. 搁、置:这件事情不
【放】〔古文〕匸《唐韻》《集韻》《韻會》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又《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云放。又《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又《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又《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又《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又《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捨也。《正韻》廢也。又《廣韻》分兩切《集韻》
【轻舟】īngzhōu[canoe]狭长的,两舷弯曲、首尾尖削的小船,通常用轻质材料(如树皮、兽皮、帆布、轻质木料、轻金属)制成一叶轻舟
【轻舟】的小船。《国语·越语下》:“﹝范蠡﹞遂乘轻舟以浮於五湖,莫知其所终极。”唐李白《早发白帝城》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许地山《海角底孤星》:“轻舟载着一对新人在这神秘的绿阴底下经过。”2.指浮桥。唐李商隐《奉同诸公题河中任中丞新创河亭四韵之作》:“左右名山穷达目,东西大道锁轻舟。独留巧思传千古,长与蒲津作胜游。”冯浩笺注:“《唐六典》:‘造舟为梁,河三,洛一。蒲津浮梁,河之一也。’”
【闹】1. 不安静:~市。热~。 2. 搅扰:~心。~腾。 3. 戏耍,耍笑:戏~。~洞房。 4. 发生(疾病或灾害):~病。~事。~水灾。 5. 发泄,发作:~气。~情绪。 6. 生机勃勃,旺盛,声势浩大,热火朝天地搞:红杏枝头春意~。~元宵。
【闹】《唐韻》奴敎切《集韻》《韻會》女敎切,音淖。《說文》不靜也。《廣韻》同。猥也,擾也。《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以召鬧取怒乎。又《白居易·寄翰林學士詩》貴主冠浮動,親王轡鬧裝。《薛田詩》九苞綰就佳人髻,三鬧裝成子弟韀。今京師有鬧裝帶,合衆寶雜綴而成,故曰鬧裝。 《類篇》或作。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里】1. 居住的地方:故~。返~(回老家)。 2. 街坊(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弄(lòng )。 3.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等于五百米)。~程牌。 4. 衣物的内层:被~。 5. 内部,与“外”相对,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外。心~。这~。那~。 6. 姓。
【里】《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裏。《爾雅·釋言》里,邑也。《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里。《傳》里,居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前漢·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又百里、相里,複姓。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