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4 1|0|0 niàng kān xié bù|fǒu yòng qián
【况】1. 情形:情~。状~。近~。~味(境况和情味,如“他的处境不好,~~难言”)。 2. 比方:比~。每~愈下。 3. 文言连词,表示更进一层:~且。何~。 4. 姓。 5. 古同“贶”,赐予。
【况】《玉篇》俗況字。○按況本从水,亦从二作况。今从冫,當卽況、况二字之譌。况从二从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虛放切,音貺。發語辭。《詩·小雅》况也永歎。从二从兄,與況字少異。又借作祝。《漢·魯相謁孔廟》祝基作况其。况从二从兄,以况字代替。(況)〔古文〕《唐韻》許訪切《集韻》《韻會》《正韻》許放切,音貺。《說文》寒水也。又矧也,譬也。《莊子·知北遊》每下愈況。又益也。《晉語》衆況厚之。又兹也。《詩·小雅》況也永歎。《箋》來兹對之,長歎而已。又滋也。《詩·大雅》亂況斯削。又賜也。與貺通。《前漢·武帝紀》
【家】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3. 居住:“可以~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8. 学术流派:儒~。法
【家】〔古文〕《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
【酿】1. 利用发酵作用制造酒、醋、酱油等:~造。~酒。~醋。 2. 指酒:佳~。 3. 蜜蜂做蜜:~蜜。 4. 喻事情积渐而成:~成水灾。酝~。 典
【酿】《唐韻》《集韻》女亮切《韻會》汝亮切《正韻》魚向切,音。《說文》醞也。作酒曰釀。《廣韻》醞酒也。《史記·孟嘗君傳》乃多釀酒買肥牛。《貨殖傳》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前漢·食貨志》一釀用麤米二斛,麴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又《增韻》後人因謂酒爲釀。《世說新語》劉惔曰:見何次道飮,令人欲傾家釀。又《禮·內則》鶉羹、雞羹、鴽,釀之蓼。《註》釀謂切雜之也。
【堪】1. 能,可以,足以:不~设想。~当重任。~以告慰。 2. 忍受,能支持:难~。不~一击。狼狈不~。疲惫不~。
【堪】《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 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携】1. 带:~手。~带。扶老~幼。 2. 离,叛离:~离。~贰。
【携】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又姓。見《姓苑》。或省作。俗作携擕,非。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用钱】。《汉书·食货志上》:“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宋王谠《唐语林·政事上》:“晏初议造船,每一船用钱百万。”《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家中也要设灵挂孝,在在都是要用钱的。”2.使用钱币。《文献通考·钱币一》:“﹝后魏﹞孝文帝始詔天下用钱。”3.佣钱。旧时买卖时付给中间人的报酬。《元史·刑法志三》:“诸产金之地,有司岁徵金课……其有巧立名色,广取用钱,及多秤金数,剋除火耗,为民害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之。”《警世通言·吕大郎还金完骨肉》:“﹝布商﹞知道吕玉买卖中通透,拉他同往山西脱货,就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