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一屋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4 yàn hān zhī 4|4|4|4 fēi sī zhú
【况】1. 情形:情~。状~。近~。~味(境况和情味,如“他的处境不好,~~难言”)。 2. 比方:比~。每~愈下。 3. 文言连词,表示更进一层:~且。何~。 4. 姓。 5. 古同“贶”,赐予。
【况】《玉篇》俗況字。○按況本从水,亦从二作况。今从冫,當卽況、况二字之譌。况从二从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虛放切,音貺。發語辭。《詩·小雅》况也永歎。从二从兄,與況字少異。又借作祝。《漢·魯相謁孔廟》祝基作况其。况从二从兄,以况字代替。(況)〔古文〕《唐韻》許訪切《集韻》《韻會》《正韻》許放切,音貺。《說文》寒水也。又矧也,譬也。《莊子·知北遊》每下愈況。又益也。《晉語》衆況厚之。又兹也。《詩·小雅》況也永歎。《箋》來兹對之,長歎而已。又滋也。《詩·大雅》亂況斯削。又賜也。與貺通。《前漢·武帝紀》
【宴】1. 以酒饭款待宾客:~客。~饮。~席。 2. 聚会在一起吃酒饭:~会。~集。 3. 酒席:设~。国~。盛(shèng)~。 4. 乐(lè),安闲:~娱。~嬉。~乐(yuè )。~居。
【宴】《唐韻》於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甸切,音燕。《說文》安也。从宀妟聲。《爾雅·釋訓》宴宴,居息也。《易·隨卦》君子以嚮晦,入宴息。《詩·衞風》總角之宴,言笑晏晏。《註》言總角之時,與爾宴樂言笑也。又宴饗。古者饗爲盛禮,或饗而不宴,或宴而不饗。《左傳·宣十六年》王饗有體薦,宴有折俎。《註》饗則半解其體而薦之,宴則體解節折,升之於俎,使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又《集韻》通作燕。《詩·小雅》以燕樂嘉賔之心。《註》燕安也。又叶於旰切,音案。《班固·西都賦》殊形詭制,每各異觀。乗茵步輦,惟此息宴。觀去聲。
【酣】1. 酒喝得很畅快:~饮。半~。~醉。酒~耳热。 2. 尽量,痛快:~畅。~赏(恣意游赏)。~眠。~然。 3. 浓,盛:~春(春色正浓)。
【酣】《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胡甘切,音邯。《說文》酒樂也。《徐曰》飮洽也。《玉篇》樂酒也,不醉也。《書·伊訓》酣歌于室。《傳》樂酒曰酣。《戰國策》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爲魯連壽。《韻會》俗作呼甘切者,非。又《集韻》呼紺切,音顑。飮酒未旣也。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乐】《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丝】1. 蚕吐出的像线的东西,是织绸缎等的原料:蚕~。~绸。缂(kè)~(中国特有的一种丝织的手工艺品。亦作“刻丝”)。 2. 像丝的东西:铁~。菌~。肉~。游~。 3. 计量单位名,10忽是1丝,10丝是1毫。 4. 表示极少或极小的量:一~不差。 一~笑容。 5. 绵长的思绪或感情:情~。愁~。 6. 指弦乐器:~竹(琴、瑟、箫、笛等乐器的总称。竹指管乐器)。 典
【丝】《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音思。《說文》蠶所吐也。《急就篇註》抽引精繭出緒曰絲。《書·禹貢》厥貢漆絲。《詩·召南》素絲五紽。《周禮·天官·大宰》婦化治絲枲。又《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又《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又《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 《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zdic.net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竹】《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