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二十陌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pǔ zhái kūn wǔ chéng
【圃】1. 种植菜蔬、花草、瓜果的园子:~田。菜~。花~。苗~。 2. 指种植园圃的人:“吾不如老~”。
【圃】《唐韻》博古切《集韻》彼五切,音補。《說文》種菜曰圃。《周禮·天官·大宰》九職,二曰園圃,毓草木。《註》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又《地官·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疏》場圃連言同地耳。春夏爲圃,秋冬爲場也。又《地官·閭師》任圃,以樹事責草木。《註》任,使也。園圃毓草木,故還使貢草木也。又《周禮·夏官·職方氏》河南曰豫州,其澤藪曰圃田。《註》圃田在中牟。《後漢·郡國志》中牟縣有圃田澤。○按圃田,卽詩所謂甫草是也,在周東都畿內,後爲鄭地。又藉圃,蒲圃,地名。《左傳·哀十七年》衞侯爲虎
【宅】1. 住所,房子(多指较大的):住~。内~(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门。~邸。~第。 2. 葬地,墓穴:~兆(坟墓的四界)。 3. 居住:~心仁厚(居心仁义厚道)。 汉
【宅】〔古文〕《唐韻》場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又叶徒落
【昆】1. 子孙,后嗣:~裔(子孙后代)。后~。 2. 哥哥:~弟(a.兄弟;b.友好亲爱)。~仲。~季。~玉(称人兄弟的敬辞)。 3. 众多:~虫(虫类的统称)。 4. 山名(a.“昆山”,在中国上海市和江苏省;b.“昆仑山”,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处,亦作“崑崙山”)。 典
【五城】ǔchéng[officialsoffivedistrictsincapitalcity]指五城御史。清时京城内分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京兆五城不敢专决。——清·方苞《狱中杂记》
【五城】的居所。宋刘昌诗《芦浦笔记·白玉楼赋》:“惟五城一覩之珍,三献不逢之寳,盖於此山积而云駢。”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玉壶遐览一》:“逮今所传,五城三山,絳宫璚楼,诸仙圣仪卫章服,一胡纷纷丽诡也。”参见“五城十二楼”。2.指京城。宋王禹偁《送荣礼丞赴宋都序》:“驾騑騑之四牡,别峨峨之五城。”3.指北京城内的中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城。明张居正《请停止输钱内库供赏疏》:“不行嘉靖旧钱,小民甚以为苦,近该五城榜示晓諭,民情少定。”《清会典·都察院》:“掌分辖京师五城十坊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