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三十八梗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xìng hóng|gōng guī liáng yàn
【杏】◎ 落叶乔木,叶卵形,花白色或淡红色,果实称“杏儿”、“杏子”,酸甜,可食:~仁儿。~黄。
【杏】《唐韻》《正韻》何梗切《集韻》《韻會》下梗切,音荇。《說文》果名。《格物叢話》杏實,味香於梅,而酸不及,核與肉自相離。《盧諶·祭法》夏祀用杏。《管子·地員篇》五沃之土,其木宜杏。《文獻通考》杏多實不蟲,來年秋禾善。又《周禮·司爟註》夏取棗杏之火。又《左思·吳都賦·李善註》平仲果,其實如銀。一名銀杏。又北杏,地名。《春秋·莊十三年》齊侯會於北杏。又《神仙傳》廬山有杏林,董奉故里。漢典考證:〔《禮·祭法》夏祠用杏。〕 謹按禮祭法無此語。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謹將禮字改爲盧諶。祠字改爲祀字。 考證:〔《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梁燕】的燕。比喻小才。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别头及第》:“时杨知至因以长句呈同年曰:‘由来梁鷰与冥鸿,不合翩翾向碧空。’”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