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三蕭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shuāng diāo shè|yè|yì lián jiàn
【双】1. 两个,一对:一~鞋。~杠。~重(chǒng )。~方。~管齐下。~豆塞聪(耳被堵塞,一无所闻)。~瞳剪水(形容眼珠的清澈)。智勇~全。盖世无~。 2. 偶,与“单”相对:~数。~号。 3. 加倍的:~料。~份。 4. 姓。
【双】《韻會》雙,俗作双,非。(雙)《唐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說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後漢·王喬傳》有雙鳧,從東南飛來。又《玉篇》兩也。《儀禮·聘禮》凡獻執一雙。又《玉篇》偶也。《詩·齊風》冠綏雙止。《箋》五人爲奇,而襄公往從而雙之。又獸名。《山海經》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東,有三靑獸相幷,名雙雙。《註》郭璞曰:言體合爲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吳任臣云:獸經曰:文文善呼,雙雙善行。駢志云:雙雙合體,蛩蛩假足。麟書曰:雙雙俱來,孟極是覆。又鳥名。《公羊傳·宣五年》其諸
【雕】1. 鸟类的一属,大型猛禽,羽毛褐色,上嘴勾曲,视力很强,利爪,能捕食山羊、野兔等(亦作“鹫”):~悍。一箭双~。 2. 刻竹、木、玉、石、金属等:木~。浮~。玉~。~版。~龙(指善于撰写文章)。~镌。~塑。~虫小技。 3. 有彩绘装饰的:~弓。~鞍。~青(在人体上刺花纹,涂上青色)。 4. 同“凋”。
【雕】《唐韻》都僚切《集韻》《韻會》《正韻》丁聊切,音貂。《說文》鷻也。从隹周聲。《玉篇》鷲也。能食草。《禽經》雕以周之。《埤雅》雕,似鹰而大,黑色,俗呼皁雕。一名,其飛丄薄雲漢。今大雕翱翔水上,扇魚令出,沸波攫而食之。一名沸河。《史記·李廣傳》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又《荀子·議兵篇》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註》雕雕,章明之貌。又《爾雅·釋器》玉謂之雕。《又》雕謂之琢。《孟子》必使玉人雕琢之。《埤雅》雕之義,出於雕鶚之雕,雕性刻制故也。又官名。《周禮·冬官考工記》雕人。又雕題,國名。《禮·王制》雕題交阯。
【射】1. 放箭:~箭。后羿~日。 2. 用推力或弹力送出子弹等:~击。扫~。发~。~程。~手。 3. 气体或液体等受到压力迅速流出:喷~。注~。 4. 放出光、热、电波等:~电。辐~。~线。照~。反~。 5. 有所指:暗~。影~。 | 1. 〔~干〕古书上的一种草,根可入药。 2. 〔仆~〕中国秦至宋代的官名,宋代以后废。 | ◎ 〔无~〕a.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之一;b.中国春秋时景王所铸钟名。
【射】漢典考證:〔《禮·射義》射之爲言繹也。各繹己之志也,故射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中。〕 謹照原文改:繹者各繹己之志也。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則中矣。 考證:〔《禮·射義》射之爲言繹也。各繹己之志也,故射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中。〕 謹照原文改:繹者各繹己之志也。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則中矣。
【连箭】一箭接一箭。稗海本《搜神记》卷七:“某取弓箭射之,连箭飞去,堂中声便止。”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一》:“玄宗时,羽林将刘洪善骑射。尝对御,使人于风中掷鹅毛,洪连箭射之,无有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