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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取浅颦低笑——朝中措(应令锦林檎)

韵脚:去三十五笑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xiào qǔ dī liú qiǎn pín

留取浅颦低笑释义

【笑】1. 露出愉快的表情,发出欢喜的声音:~容。~颜。~眯眯。谈~风生。  2. 讥嘲:~柄。~话。~谈。贻~大方。嘲~。见~。耻~。

【笑】〔古文〕咲《廣韻》私妙切《集韻》《韻會》仙妙切《正韻》蘇弔切,音肖。《廣韻》欣也,喜也。《增韻》喜而解顏啓齒也。又嗤也,哂也。《易·萃卦》一握爲笑。《詩·邶風》顧我則笑。《毛傳》侮之也。《禮·曲禮》父母有疾,笑不至矧。《註》齒本曰矧,大笑則見。《左傳·哀二十年》吳王曰:溺人必笑。《論語》夫子莞爾而笑。《註》小笑貌。又獸名。《廣東新語》人熊,一名山笑。又《韻補》思邀切。《詩·大雅》勿以爲笑,叶上囂、下蕘。《淮南子·汜論訓》不殺黃口,不獲二毛,于古爲義,于今爲笑。《古逸詩·趙童謠》趙爲號,秦爲笑。以爲不信,視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低】1. 地势或位置在一般标准或平均程度之下,与“高”相对:~空。~地。~谷。~潮。~沉(a.云层厚而低;b.声音低;c.情绪低落)。  2. 矮短:身材~矮。  3. 细小,沉重:~微(a.声音细小;b.身份或地位低)。~吟。  4. 程度差:~级。~能。眼高手~。  5. 卑贱:~贱。~首下心。  6. 等级在下的:~俗。~档商品。  7. 价钱少:~价出售。  8. 俯,头向下垂:~头从事。 典

【低】《廣韻》都奚切《集韻》《韻會》《正韻》都黎切,底平聲。高之反也,俛也,垂也。《史記·孔子世家贊》低回,留之不能去。又《談藪》王元景大醉,楊彥遵曰:何太低昂。荅曰:黍熟頭低,麥熟頭昂,黍麥俱有,所以低昂。又作氐。《前漢·食貨志》封君皆氐首卬給。《又》其賈氐賤減平。俱同低。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浅颦】眉微蹙貌。宋周邦彦《玉楼春》词:“浅顰轻笑百般宜,试著春衫犹更好。”清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叶元礼词,直是女儿声口,如‘……蝶粉蜂黄拼付与,浅顰深笑总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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