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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蝶恋花

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仄 平

拼音: lì zhuì chūn cí èr shǒu yǐ shòu zhī

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释义

【立】1.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2.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3.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4. 马上,即刻:~时。~刻。~等。  5. 姓。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缀】1. 缝:补~。~上几针。  2. 连接:连~。~文(即作文章)。~辞。~集。~辑。笔不停~。  3. 装饰:点~。

【缀】《廣韻》陟衞切《集韻》《韻會》株衞切,音錣。《博雅》連也。《玉篇》緝也。《書·立政》綴衣。《傳》掌衣服。《疏》衣服必連綴著之,知綴衣是掌衣服者。《禮·內則》紉箴請補綴。又《書·顧命》底席綴純。《傳》綴,雜彩有文之具。又《詩·商頌》爲下國綴旒。《傳》綴,猶結也。《禮·檀弓》殷主綴重焉。《註》殷人作主,而聯其重縣諸廟也。又《禮·樂記》行其綴兆。《註》綴,表也,所以表行列也。又《前漢·高帝紀》綴之以祀。《註》綴言不絕也。又《荀子·非十二子篇》綴綴然。《註》不乖離之貌。又竹劣切,音掇。《儀禮·士喪禮》綴足用燕几。

【春】1. 一年的第一季:~季(农历正月至三月)。~节。~色。~晖(春天的阳光,喻父母的恩情)。~山(春天的山,山色如黛,喻妇女的眉毛)。~秋(a.春季和秋季;b.指年月;c.指人的年岁,如“~~正富”;d.指中国古代的编年体史书,鲁国的《春秋》。亦泛指历史或历史著作;e.中国的历史上的一个时代)。  2. 两性相求的欲望:~心。怀~。  3. 生机:大地回~。  4. 姓。

【春】〔古文〕萅旾《廣韻》昌脣切《集韻》《韻會》樞倫切,蠢平聲。《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周禮·春官·宗伯疏》春者出生萬物。《公羊傳·隱元年》春者何,歲之始也。《註》春者,天地開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昏斗指東方曰春。《史記·天官書》東方木主春。《前漢·律歷志》陽氣動物,於時爲春。春,蠢也。物蠢生,廼動運。又姓。《何氏姓苑》春申君黃歇之後。又酒名。《唐國史補》酒有郢之富水春,烏程之若下春,滎陽之上窟春,富平之石東春,劒南之燒春。又花名。《花木考》鸎粟別種名麗春。又《集韻》尺尹切,音蠢。《周

【词】1. 语言里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单位:~汇。~书。~典。~句。~序。~组。  2. 言辞,话语,泛指写诗作文:歌~。演讲~。誓~。~章。~律(文词的声律)。  3. 中国一种诗体(起于南朝,形成于唐代,盛行于宋代。本可入乐歌唱,后乐谱失传,只按词牌格律创作):~人。~谱。~牌。~调(diào )。~韵。~曲。

【词】〔古文〕《唐韻》似兹切《集韻》《韻會》《正韻》詳兹切,音祠。《說文》意內而言外也。《釋名》嗣也。令撰善言,相嗣續也。《廣韻》說也。《正韻》言也。《字彙》文也。《公羊傳·昭十一年》春秋之信史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史記·儒林傳》是時天子方好文詞。《晉書·郭璞傳》璞詞賦爲中興之冠。《舊唐書·張九齡傳》張說常謂人曰:後來詞人稱首也。又《陸贄傳》贄以博學宏詞登科。《韓非子·問田篇》驅於聲詞,眩乎辯說。又《博雅》已也。又《廣韻》請也,吿也。○按《說文》本作意內言外。韻會引作音內言外。又引徐曰:惟也,思也,曰也,兮也

【二】1.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2. 双,比:独一无~。  3. 两样,别的:~话。不~价。

【二】〔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又巽二,風神名。又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字上下畫均齊。上畫短者,乃古文上字也。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非。貳。二。漢典考證:〔《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

【首】1. 头,脑袋:~饰。~级。~肯(点头表示同意)。  2. 领导的人,带头的:~领。元~。~脑。~相(xiàng)。  3. 第一,最高:~都(dū)。~府。  4. 最先,最早:~次。~届。~创。~日封。~义(首先起义)。  5. 出头告发:自~。出~。  6. 量词,指诗和歌:一~诗。  7. 姓。

【首】〔古文〕《廣韻》書久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手。《說文》頭也。《易·說卦》乾爲首。《周禮·春官·大祝》辨九,一曰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註》稽首,拜頭至地也。頓首,拜頭叩地也。空首,拜頭至手,所謂拜手也。又元首,君也。《書·益稷》元首起哉。又《廣韻》始也。《公羊傳·隱六年》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註》首,始也。時,四時也。過,歷也。春以正月爲始,夏以四月爲始,秋以七月爲始,冬以十月爲始。又《揚子·方言》人之初生謂之首。又魁帥也。《禮·檀弓》毋爲戎首,不亦善乎。《註》爲兵主來攻伐曰戎首。又標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授】1. 给,与:~予。~权。~命。~奖。~旗。~衔。~意。  2. 教,传给:~业。

【授】《唐韻》殖酉切《集韻》《韻會》《正韻》是酉切,受上聲。《說文》予也。《廣韻》付也。又《集韻》承呪切,音壽。義同。《詩·鄭風》還,予授子之粲兮。《禮·曲禮》男女不親授。《史記·留侯世家》沛公殆天授。《前漢·翟方進傳》當大都授時。《註》總集諸生,大講授也。又姓。漢有授異眾。 《集韻》或作。唐武后改作。武后造授字,以爲正,、、譌。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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