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wèi dé|děi|de là|luò|lào luàn lián 1 guī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未】《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落】◎ 丢下,遗漏:丢三~四。~了一个字。 | 1. 掉下来,往下降:降~。~下。零~(a.叶子脱落,如“草木~~”;b.衰败,如“一片~~景象”;c.稀疏,如“枪声~~”)。脱~。~叶。~泪。~潮。~英。~日。~体。~座。陨~。~井下石(形容乘人之危,加以打击陷害)。~雁沉鱼。叶~归根。 2. 衰败:没(mò)~。破~。衰~。沦~。流~。~泊(a.潦倒失意;b.豪迈,不拘束,均亦作“落魄(bó )”)。 3. 遗留在后面:~后。~伍。~选。 4. 停留,留下:~户。~荒。~笔。~款。 5. 停留或居
【落】《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禮·王制》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又《爾雅·釋詁》落,始也。又《左傳·昭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註》宮室始成,祭之爲落。又叔孫爲孟鐘,饗大夫以落之。《註》以豭豬血釁鐘曰落。又《博雅》居也。《綱目集覽》人所聚居,故謂之村落、屯落、聚落。又《後漢·竇憲傳》躡冒頓之區落。又蕃籬曰虎落。《前漢·鼂錯傳》爲中周虎落。《註》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又廢也。《莊子·天地篇》子高曰:夫子盍行耶,無落吾事,耕而不顧。又落落,不相入貌。《老子·道德經》落落如石。又
【乱】1. 没有秩序:~套。紊~。凌~。 2. 社会动荡,战争,武装骚扰:~世。政~。平~。~邦不居。 3. 混淆:~伦。败常~俗。 4. 任意随便:~吃。~跑。 5. 男女关系不正当:淫~。 6. 横渡:~流。 7. 治理:~臣。 8. 古代乐曲的最后一章或辞赋末尾总括全篇要旨的部分:~曰。
【乱】《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唐韻》郞段切《集韻》《韻會》《正韻》盧玩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又兵寇也。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
【莲】◎ 多年生草本植物,生浅水中。叶子大而圆。花大,有粉红、白色两种。种子称“莲子”,包在倒圆锥形的花托内,合称“莲蓬”。地下茎肥大而长,有节,称“藕”。种子和地下茎均可食(亦称“荷”、“芙蓉”、“芙蕖”、“菡萏”):~藕。~房(❶莲蓬;❷指僧人的居室)。~座(❶莲花的底部;❷佛像的座位,由佛座多为莲花形而得名)。
【莲】〔古文〕苓《唐韻》落賢切《集韻》《韻會》《正韻》靈年切,音連。《爾雅疏》北人以蓮爲荷。又《說文》芙蕖之實也。《爾雅·釋草》荷,芙蕖。其實蓮。《註》蓮謂房也。又《集韻》連彥切,連去聲。《前漢·地理志》左馮翊蓮勺。《後漢·鄭興傳註》蓮勺,故城在今同州下邳縣東北。又《字彙補》所夾切。草名。《廣雅》鳶尾、烏蓮,射干也。
【江】1. 大河的通称:~山。~河。~天。~干(gān)(江边)。~心补漏(喻错过时机,补救已迟)。 2. 特指中国长江:~防。~汉。~淮。~左(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亦指东晋、宋、齐、梁、陈各代的全部地区)。~右(a.古代指长江下游北岸,淮水中下游以南地区;b.旧时江西省的别称)。~东(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亦指三国时吴国的全部地区)。~表(古代指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 3. 姓。 典
【江】《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又《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