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仄 仄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dì mèng xiǎng qù mò míng jiàn|xiàn qín
【递】1. 传送,传达:传~。投~。~送。~交。~眼色(以目示意)。呈~国书。 2. 顺着次序:~补。~变。~增。~减。~升。~降(jiàng )。 3. 古代指驿车。
【递】《正字通》俗遞字。(遞)《廣韻》徒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待禮切,音悌。《說文》更易也。《廣韻》遞,代也。《正韻》更迭也。《爾雅·釋詁》遞,迭也。《註》更迭,閒厠相代之義也。《前漢·郊祀歌》四興遞代八風生。又《正韻》迢遞,遠也。又《增韻》傳遞,驛遞也。又遞鐘,琴名。《前漢·王褒傳》伯牙操遞鐘。又《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義同。又當蓋切,音帶。繞也。《前漢·王莽傳》絳侯依諸將之遞,據相扶之勢。《註》言諸將同心,圍繞扶翼也。又叶徒結切,音迭。《王儉褚淵碑銘》德猷靡嗣,儀型長遞。怊
【梦】◎ 睡眠时身体内外各种刺激或残留在大脑里的外界刺激引起的景象活动:做~。~幻。~乡。~魇。~呓(梦话)。~想。~寐以求。同床异~。
【梦】俗夢字。(夢)《唐韻》《集韻》《韻會》莫鳳切《正韻》蒙弄切,蒙去聲。覺之對,寐中所見事形也。《書·說命》夢帝賚子良弼。《詩·小雅》乃占我夢。《周禮·春官·占夢》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正夢、二噩夢、三思夢、四寤夢、五喜夢、六懼夢。《又》大卜掌三夢之法,一致夢、二觭夢,《註》奇怪之夢、三咸陟。《註》升也,進也,無思慮而有其夢。一作咸夢。《莊子·齊物論》昔者莊周夢爲蝴蝶,栩栩然胡蝶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張子正蒙》夢形閉而氣專于內,夢所以緣舊于習心,飢夢取,飽夢與。又澤名。《書·禹貢》雲土夢作。又《司馬
【响】1. 声音:~声。~箭。~马(旧称在路上抢劫财物的强盗,因抢劫时先放响箭而得名)。音~(a.声音,多就声音所产生的效果说;b.泛称收音、录音、扩音等设备)。 2. 发出声音:钟~了。 3. 声音高,声音大:~亮。~彻云霄(响声直达高空,形容声音十分嘹亮)。 4. 回声:~应(yìng )。如~斯应(喻反应迅速)。
【响】〔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兩切,音享。《說文》聲也。从音鄕聲。《註》徐鍇曰:聲之外曰響。響猶怳也,怳怳然浮也。實而精者曰聲,朴而浮者曰響。響之附聲,如影之著形。《玉篇》應聲也。《書·大禹謨》惟影響。又方響,樂器。《杜陽雜編》太和九年,宮人沈阿翹進白玉方響。 《集韻》或作。《韻會》又作鄕。通作嚮饗。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去】《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
【漠】1. 面积阔大无人定居,缺水干燥的沙石地带:沙~。~北。 2. 空旷:广~。荒~。~~。 3. 冷淡地,不经心地:~视。~不关心。 4. 古同“寞”,寂静无声。
【漠】《唐韻》慕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末各切,音莫。《說文》北方流沙也。與幕通。《文選·嘯賦》註沙土曰幕。幕漫之。《程大昌·北邊備對》幕者,漠也。言沙磧廣莫,望之漠漠然也。又《爾雅·釋言》漠,淸也。又《廣韻》施也,茂也。又淡漠,恬靜貌。《文子·上仁篇》非淡漠無以明德。又與寞通。《楚辭·遠遊》野寂寞其無人。又與莫通。《爾雅·釋詁》漠,謀也。《詩·小雅》聖人莫之。莫漠音義同。又漠漠,布列貌。《陸機詩》街巷紛漠漠。又漠陽,江名。《廣輿記》在肇慶府陽江縣。又《集韻》莫白切,音陌。與同。或从水,亦作。又《韻補》叶蒙
【鸣】1. 鸟兽或昆虫叫:~啭。~唱。~叫。~禽。鸟~。 2. 发出声音,使发出声音:~响。~奏。孤掌难~。 3. 声明,发表意见、情感:~谢。~冤。百家争~。 4. 闻名,著称:“以文~江东”。
【鸣】《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又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又《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又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又姓。出《姓苑》。又《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
【见】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典
【见】《唐韻》《廣韻》古甸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經電切,堅去聲。《說文》視也。从目从儿。《易·乾卦》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疏》德被天下,爲萬物所瞻覩。《書·立政》灼見三有俊心。《禮·王制》問百年者就見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註》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爲義。《史記·五帝紀》舜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前漢·東方朔傳》未得省見。《註》言不爲所拔識也。又《通鑑》漢武帝元光五年,張湯、趙禹定律令,務在深文,作見知法。詳矢部知字註
【禽】1. 鸟、兽的总称:五~戏。 2. 特指鸟类:家~。飞~走兽。 3. 古通“擒”:“不~二毛。” 4. 姓。
【禽】〔古文〕《唐韻》《集韻》巨今切《韻會》《正韻》渠今切,音琴。《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白虎通》禽,鳥獸總名,言爲人禽制也。《孔穎達云》王用三驅失前禽,則驅走者亦曰禽。《于越志》臨川吳澄問東隅吳正道禽獸二字,正道曰:禽卽獸也。曰:兩翼爲禽,四足爲獸,何以言。曰:禮不云乎,猩猩能言,不離禽獸。又《韻會》鳥獸未孕曰禽。又戰勝執獲曰禽。《左傳·僖三十三年》外僕髠屯禽之以獻。通作擒。又姓。《左傳》魯大夫禽鄭。《高士傳》禽慶。又叶渠容切,音窮。《易林》吉日車攻,田弋獲禽。宣王飮酒,以告嘉功。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