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mèng yún guī chǔ bù|fǒu liú zōng
【梦云】楚宋玉《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臺之下。’旦朝视之,如言,故为立庙,号曰朝云。”后因以“梦云”指美女。亦指幽会之事。唐杜牧《润州》诗之二:“城高铁瓮横强弩,柳暗朱楼多梦云。”明汪廷讷《种玉》曲:“几时得高堂(唐)梦云,得高堂(唐)梦云。”典
【归处】归依。《诗·曹风·蜉蝣》:“心之忧矣,於我归处。”郑玄笺:“归,依归。”归依之处。唐白居易《重题》诗之三:“心泰身寧是归处,故乡何独在长安!”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踪】◎ 人或动物走过留下的脚印:~影。~迹。追~。失~。跟~。无影无~。 典
【踪】《廣韻》卽容切《集韻》《韻會》將容切,音從。《玉篇》跡也。《釋名》從也。人形從之也。《前漢·揚雄傳》躡三皇之高蹤。○按《說文》無蹤字,古皆以縱爲蹤。詳糸部縱字註。又《韻補》叶卽王切,音匡。《陸雲·陸府君誄》耽精遐奧,肆志篇章。仰咨遺訓,思齊曩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