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pēng míng xīn huǒ
【烹】1. 煮:~调(tiáo )(烹炒调制)。~饪。~茶。 2. 一种做菜的方法,先用热油略炒之后,再加入液体调味品,迅速搅拌,随即盛出:~对虾。
【烹】〔古文〕亯《唐韻》《正韻》普庚切《集韻》《韻會》披庚切,音磅。《說文》本作亯。《廣韻》俗亨字。詳亠部亨字註。《左傳·昭二十年》以烹魚肉。又《唐韻正》古音普郞反。《詩·小雅》或剝或烹,或肆將蹌。《墨子·耕柱篇》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史記·越世家》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按說文,玉篇,類篇,亯字俱自爲部。說文玉篇無烹字。類篇火部內始收烹字。經傳本作亨,今俗用皆作烹矣。漢典考證:〔《詩·小雅》或剝或烹,或肆或蹌。〕 謹照原文或蹌改將蹌。 考證:〔《詩·小雅》或剝或烹,或肆
【茗】1. 茶树的嫩芽。 2. 茶:香~。品~。~具。煮~。 3. 古同“酩”,酩酊。
【茗】《唐韻》《正韻》莫迥切,音酩。《玉篇》茶芽也。《爾雅註》荼晚取者爲茗,一名荈。詳荈字註。《洛陽伽藍記》楊元愼含水噀慶之曰:菰爲飯,茗飮作漿。《杜甫詩》茗飮蔗漿攜所有。又花名。《述異記》巴東有眞香茗,其花色白,如薔薇。又《南方草木狀》耶悉茗,南人憐其芳香,競植之。又茗邈,高貌。《張載·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又山名。《水經注》沅水,又東入溪水,南出茗山。又通酩。《韓愈詩》茗艼馬上知爲誰。漢典考證:〔《韻會》茶晚取者。《爾雅·釋草》茗荈〕 謹按爾雅經文無茗荈之文,謹改爲爾雅註荼晚取者爲茗,一名荈。 考證:〔
【新火】1.古代钻木取火,四季各用不同的木材,易季时新取之火称新火。《北史·王劭传》:“新火旧火,理应有异。”参见“改火”。2.唐宋习俗,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到清明节再起火赐百官,称为“新火”。唐杜甫《清明》诗之一:“朝来新火起新烟,湖色春光浄客船。”宋苏轼《徐使君分新火》诗:“临皐亭中一危坐,三月清明改新火。”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二:“国朝之制,待制、中书舍人以上皆坐狨。杂学士以上,遇禁烟节至清明日,则赐新火。”元白珽《湛渊静语》卷一:“寒食禁火,以出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