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拼音: wú diǎn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点】1. 细小的痕迹或物体:~滴。斑~。~子(a.液体的小滴,如“水~~”;b.小的痕迹,如“油~~”;c.打击乐器演奏时的节拍,如“鼓~~”;d.主意,办法,如“请大家出~~”;e.最能说明问题的关键地方,如“话没有说到~~上”)。 2. 几何学上指没有长、宽、厚而只有位置的几何图形;两条线相交处或线段的两端。 3. 数学上表示小数部分开始的符号(.),称“小数点”,如“231.4”。 4. 量词,用于小的或少的:两三~雨。几~泪水。 5. 一定的位置或限度:地~。起~。极~。居民~。 6. 项,
【点】《唐韻》《集韻》《正韻》多忝切,音玷。《說文》小黑也。又《正韻》點注也。《爾雅·釋器》滅謂之點。《註》以筆滅字爲點。又《玉篇》檢點也。又《廣韻》點畫。又《正韻》更點。又《廣雅》污也。《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又《集韻》之廉切,音詹。人名。魯有豐點,齊有鮑點。又《集韻》丁賀切,音哆。草葉壞也。《齊民要術》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又《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汙也。《束皙·白華詩》鮮侔晨葩,莫之點辱。漢典考證:〔《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 謹照原文發笑改見笑。 考證:〔《太史公報任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