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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复柔桑驯雉——贺新郎(寿县宰)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wú fù róu sāng xùn zhì

无复柔桑驯雉释义

【无复】1.不再,不会再次。《吕氏春秋·义赏》:“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復。”陈奇猷校释:“此文意谓诈伪之道,虽今可以苟且得利,后将不可復得利也。”《晋书·王导传》:“桓彝见朝廷微弱……忧惧不乐。往见导,极谈世事,还,谓顗曰:‘向见管夷吾无復忧矣。’”唐韩愈《落叶送陈羽》诗:“落叶不更息,断蓬无復归。”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下·格局》:“圣叹之评《西厢》,可谓晰毛辨髮,穷幽极微,无復有遗议於其间矣。”2.指不再有,没有。晋葛洪《抱朴子·对俗》:“不死之事已定,无復奄忽之虑。”南朝梁元帝《金楼子·杂记上》:“少

【柔】1. 植物初生而嫩:~荑(初生嫩芽,喻女子白嫩的手)。  2. 软,不硬:~软。~韧。~嫩。~滑。  3. 软弱,与“刚”相对:~懦。~弱。刚~相济。  4. 温和:~顺。~和。~曼(柔和妩媚)。~情。

【柔】《唐韻》耳由切《集韻》《韻會》《正韻》而由切,受平聲。《說文》木曲直也。又柔者剛之反。《易·說卦》立地之道,曰柔與剛。《書·洪範》沈潛剛克,高明柔克。《老子·道德經》豈非以其柔耶。又安也。《書·舜典》柔遠能邇。又服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我得天,楚伏其罪,我且柔之矣。又草木新生曰柔。《詩·小雅》薇亦柔止。又國名。《前漢·地理志》屬琅邪郡。 俗作,非。

【桑】1. 落叶灌木,叶子可以喂蚕,果穗味甜可食,木材可制家具或农具,皮可造纸,叶、果均可入药。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有种植:~葚。~农。~梓(喻乡里,故乡)。沧海~田(形容世事变迁很大)。~榆暮景。  2. 姓。

【桑】〔古文〕《唐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郞切,顙平聲。《說文》蠶食葉。《徐曰》叒音若。日初出東方湯谷所登搏桑叒木也。蠶所食神葉,故加木叒下以別之。《典術》桑箕,星之精。《詩·豳風·註疏》爰求柔桑,穉桑也。猗彼女桑,荑桑也。蠶月條桑,枝落采其葉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愛蠶食也。《史記·貨殖傳》齊魯千畝桑麻,其人與千戸侯等。又《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夏取桑柘之火。又檿桑,山桑也,絲中琴瑟絃。《書·禹貢》厥篚檿絲。又其材中弓榦。《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取榦之道

【驯雉】1.驯顺的雉。《晋书·孝友传论》:“许孜少而敏学,礼备在三。驯雉栖其梁栋。”2.《后汉书·鲁恭传》:“建初七年,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廉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儿,亲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雏。’亲瞿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政迹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耳。’”后以“驯雉”为称颂地方官吏施行仁政,泽及鸟兽之典。五代李瀚《蒙求》诗:“鲁恭驯雉,宋均去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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