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wú yàn jì chén fán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艳】1. 色彩鲜明:~丽。~冶。鲜~。娇~。百花争~。 2. 羡慕:~羡。 3. 旧时指关于爱情方面的:~事。~诗。~史。 4. 美丽,亦指美女:“吴娃与越~,窈窕夸铅红。”
【艳】《類篇》與豔同。詳豆部豔字註。
【寄】1. 托付:~托。~存。~情。~怀。~意。 2. 依靠,依附:~居。~食。~生虫。 3. 托人传送,特指由邮局传递:~信。~钱。 4. 认的亲属:~父。~母。~子。
【寄】《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說文》托也。《增韻》寓也。《周語》國無寄寓。《註》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又《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又《廣韻》附也。《增韻》傳也。《禮·王制》東方曰寄。《註》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又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又《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註》請寄,猶囑托也。又寄生,草名。又寄居,小蟹名。
【尘凡】世。宋苏轼《风水洞二首和李节推》之二:“山前雨水隔尘凡,山上仙风舞檜杉。”明刘基《仙人洞》诗之一:“五云隔断尘凡路,説着人间总不知。”清李渔《蜃中楼·双订》:“若非月窟嫦娥,定是瀟湘神女,尘凡世界那有这等姿容?”《红楼梦》第一○三回:“﹝贾雨村﹞道:‘学生自蒙……受任贵乡,始知老先生超悟尘凡,飘举仙境。’”2.凡人。《宣和遗事》前集:“恩许尘凡时纵步,不知身在五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