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九魚
平仄:平 仄 仄 平
拼音: wú yǐ fèng 2|4|4
【无以】◎无以wúyǐ[endless;ceaseless]即“无已”,不停止,不得已无已人,则王乎。——《孟子·梁惠王上》
【无以】1.不采用。《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郑玄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喻夫妇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唐无名氏《灌畦暇语》:“老圃曰:‘尧舜之事,不可以不察也。无以则有如秦之二世矣乎。’”2.谓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无从。《史记·鲁周公世家》:“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李亦学问,但不测彼之深浅,乍闻无以覈究。”唐柳宗元《答元饶
【奉】1. 恭敬地用手捧着:~觞(举杯祝酒)。~献。~祀。~承(恭维,讨好。“承”读轻声)。 2. 尊重,遵守:~公守法。~为圭臬(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行故事(按老规定办事)。 3. 敬辞,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告。~还(huán )。~陪。~劝。~迎(a.敬辞,迎接;b.奉承)。~赠。 4. 信仰:信~。素~佛教。 5. 供养,伺候:~养。供~。侍~。 6. 姓。 7. 古同“俸”,薪金。
【奉】〔古文〕《唐韻》扶壟切《集韻》《韻會》父勇切,音唪。《說文》承也。《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又與也,獻也。《史記·藺相如傳》奉璧西入秦。又《集韻》房用切,音俸。養也,秩祿也。《史記·蕭何世家》高祖以吏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前漢·宣帝紀》帝詔小吏,勤事而奉薄,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別作俸。又姓。漢馬軍使奉揮,明奉科。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