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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云和再鼓——望湘人

韵脚:上十姥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nài yún hé zài gǔ

奈云和再鼓释义

【奈】◎ 如何,怎样:~何。怎~。无~何(无可如何)。~……何(中间加代词,如“奈我何”)。

【奈】同柰。詳木部柰字註。

【云和】。古取所产之材以制作琴瑟。《周礼·春官·大司乐》:“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郑玄注:“云和、空桑、龙门,皆山名。”南朝宋鲍照《拜侍郎上疏》:“不悟乾罗广收,圆明兼览,雕瓠饰笙,备云和之品。”2.琴瑟琵琶等弦乐器的统称。《文选·张协<七命>》:“吹孤竹,拊云和。”李周翰注:“云和,瑟也。”唐李白《寄远》诗之一:“遥知玉窗里,纤手弄云和。”元倪瓒《昼寄王云浦》诗:“邀我江亭醉三日,凤笙鸞吹拂云和。”明薛素素《临江仙》词:“自抱云和弹一曲,曲终还拟湘灵。风前泪眼几时晴。”3.元代官署名。属教坊司。掌乐。元杨允孚

【再】1. 表示又一次,有时专指第二次,有时又指多次:~次。~衰三竭。  2. 表示重复或继续,多指未然:~说。  3. 表示更,更加:~勇敢一点。  4.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想好了~写。

【再】《唐韻》《集韻》《韻會》作代切,音載。《說文》一舉而二也。从冓省。《徐曰》一言舉二也。《玉篇》兩也。《廣韻》重也,仍也。《書·禹謨》朕言不再。《禮·儒行》過言不再。《註》知過則改,故不再也。《左傳·僖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又子例切,音祭。《楚辭·九章》背法度而心治兮,辟與此其無異。寧溘死而流亡兮,恐禍殃之有再。

【鼓】1. 打击乐器,圆柱形,中空,两头蒙皮:~乐(yuè)。~角(jiǎo)。大~。  2. 形状、声音、作用像鼓的:耳~。石~。  3. 敲击或拍打使发出声音:~吹。~噪。  4. 发动,使振作起来:~励。~动。~舞。一~作气。  5. 高起,凸出:~包。~胀。  6. 古代夜间击鼓以报时,一鼓即一更。 典

【鼓】〔古文〕《唐韻》工戸切《集韻》《韻會》果五切《正韻》公土切,音古。革音之器。伊耆氏造鼓。《說文》鼓,郭也。春分之音,萬物郭皮甲而出,故謂之鼓。《徐鍇曰》郭者,覆冒之意。《玉篇》瓦爲椌,革爲面,可以擊也。樂書,鼓所以檢樂,爲羣音長。《周禮·地官·鼓人》掌敎六鼓。《註》六鼓:靁鼓八面,靈鼓六面,路鼓四面,鼖鼓,皋鼓,晉鼓,皆兩面。又夏后氏足鼓,置鼓於趺上,謂之節鼓。殷楹鼓,以柱貫中,上出而樹之也。周縣鼓,植簨虡而縣之也。又星名。《爾雅·釋天》河鼓謂之牽牛。《郭註》荆楚人呼牽牛爲擔鼓。擔者,荷也。又《前漢·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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