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lóu niàn yě qín guī nǐ rén
【楼】1. 两层和两层以上的房屋;亦指建筑物的上层部分或有上层结构的,或指楼房的一层:~房。~梯。~道。~层。城~。岗~。阁~。~台。~船。办公~。高~大厦。 2. 姓。
【念】1. 惦记,常常想:惦~。怀~。~头(思想、想法)。悼~。~旧。~物。 2. 心中的打算,想法,看法:意~。杂~。信~。 3. 说,读,诵读:~白(戏剧道白)。~叨。~经。~书。 4. “廿”的大写。 5. 姓。
【念】《唐韻》奴店切《集韻》《韻會》《正韻》奴玷切,音。《爾雅·釋詁》思也。《疏》常思也。《釋名》念,黏也。意相親愛,心黏著不能忘也。《書·大禹謨》念兹在兹。又《小爾雅》無念,念也。《詩·大雅》無念爾祖。又姓。西魏太守念賢。又《轉注古音》叶人九切,音狃。《書·洪範》汝則念之。叶下咎受。 《六書精蘊》人當念所當念者,故从今。《正譌》俗作念,非。念字原字今下作丅。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秦】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 )~暮楚。~晋之好。~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2. 中国朝代名:~代。~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3.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秦】〔古文〕《唐韻》《廣韻》匠隣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慈隣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又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又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又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又《說文》一曰秦,禾名。又叶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拟人】◎拟人nǐrén[personify]把事物人格化的修辞方式
【拟人】1.与他人相比拟。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指瑕》:“君子拟人必於其伦。”2.指向人。叶圣陶《倪焕之》二一:“擎着手枪怒目拟人的‘三道头’、印捕、华捕,又冲到群众面前示威。”3.修辞方式之一。把事物人格化,即赋予人以外的他物以人的特征,使之具有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端木蕻良《关山月的艺术》:“林和靖是了解梅花的,他把自己的人格和梅花的品格联系在一起,使梅花得到拟人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