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èng|zhēng guāng jǐng|yǐng tuán liú ní zhī|qí
【正】1. 不偏斜,与“歪”相对:~午。~中(zhōng )。~襟危坐。 2. 合于法则的:~当(dāng)。~派。~楷。~规。~大光明。~言厉色。拨乱反~。 3. 合于道理的:~道。~确。~义。~气。 4. 恰好:~好。~中(zhōng )下怀。 5.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他~在开会。 6. 两者相对,好的、强的或主要的一方,与“反”相对,与“副”相对:~面。~本。 7. 纯,不杂:~色。~宗。~统。纯~。 8. 改去偏差或错误:~骨。~误。~音。~本清源。 9.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
【正】〔古文〕《唐韻》《韻會》《正韻》之盛切,音政。《說文》是也。从止一以止。《註》守一以止也。《新書·道術篇》方直不曲謂之正。《易·乾卦》剛健中正。《公羊傳·隱三年》君子大居正。又備也,足也。《易·乾·文言》各正性命。《書·君牙》咸以正罔缺。又《爾雅·釋詁》正,長也。《郭註》謂官長。《左傳·隱六年》翼九宗五正。《杜註》五正,五官之長。又《昭二十九年》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冥,土正曰后土。又官名。《禮·王制》史以獄成告於正。《鄭註》正,於周鄕師之屬,今漢有正平丞,秦所置。又朼載也。《周禮·夏
【光】1. 太阳、火、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阳~。月~。火~。~华(明亮的光辉)。 2. 荣誉:~临(敬辞,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顾。~复。 3. 使显赫:~大。~宗耀祖。 4. 景物:春~明媚。 5. 光滑:~滑。~洁。~泽。 6. 完了,一点不剩:杀~烧~。吃~用~。 7. 露着:~膀子。 8. 单,只:~剩下一口气。 9. 姓。
【光】〔古文〕炗《唐韻》古黃切《集韻》《韻會》《正韻》姑黃切,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
【景】1. 环境的风光:~色。~致。~物。~观。~气(a.景色;b.指经济繁荣现象,统指兴旺)。~深。 2. 情况,状况:~象。~况。年~。 3. 佩服,敬慕:~仰。~慕。 4. 高,大:~行(xíng )。 5. 姓。 | ◎ 古同“影”,影子。
【团】1. 圆形:~扇。~脐。 2. 结成球形的东西:汤~。饭~。 3. 把东西揉成球形:~煤球。 4. 会合在一起:~聚。~圆。 5. 工作或活动的集体组织:~体。~伙。集~。 6. 军队的编制单位,营的上一级。 7. 旧时某些地区相当于乡一级的政权机关:~练。~丁。 8. 量词,用于成团的东西:一~槽。 典
【团】《龍龕》音囚。(團)《唐韻》度官切《集韻》《韻會》《正韻》徒官切,音搏。《說文》圓也。《班婕妤詩》裁爲合歡扇,團團似明月。《張衡·思賦》志團團以應懸兮,誠心固其如結。又黃團,瓜蔞名。《韓愈·城南聯句》紅皺曬檐瓦,黃團繫門衡。又通作摶。《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註》摶徒丸反。圓也。又通作專。《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民專而長。《註》專,圓也。徒丸反。《前漢·五行志》蜺再重赤而專。又《宋玉·九辯》意專專之不可化兮。卽團團也。又通作敦。《詩·豳風》有敦瓜苦。《疏》蔓生專專然。音團。又通作顓。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霓】◎ 虹的一种,亦称“副虹”。形成的原因和虹相同,只是光线在水珠中的反射多了一次,红色在内,紫色在外。
【霓】《唐韻》五雞切《集韻》《韻會》《正韻》硏奚切,音倪。《說文》屈虹靑赤。或白色隂气也。从雨兒聲。《玉篇》雲色似龍也。《埤雅》雄曰虹,雌曰霓。舊說,虹常雙見,鮮盛者雄,其闇者雌也。一曰赤白色謂之虹,靑白色謂之霓。爾雅釋天曰:霓爲挈貳,貳蓋言二。淮南子說山訓曰:天二氣則成虹是也。《孟子》若大旱之望雲霓也。《集韻》通作蜺。又《爾雅·釋天》疾雷爲霆霓。《註》雷之急擊者謂霹靂。又《廣韻》五計切《集韻》硏計切,音詣。義同。《張衡·東京賦》龍輅充廷,雲旗沸霓。夏正三朝,庭燎晢晢。又《廣韻》五結切《集韻》倪結切,音齧。義同
【枝】1. 由植物主干上分出来的茎条:树~。~干(gàn )。竹~。节外生~。~柯。~节(a.由一件事生发的其他问题;b.细碎的,不重要的)。 2. 量词,指杆形的:一~铅笔。 3. 古同“支”,支持,分支。 | ◎ 古同“歧”,岔。
【枝】《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又枝江,縣名。《前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