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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告语——喜迁莺(守岁)

平仄:平 仄 仄

拼音: pín|bīn gào yǔ

频告语释义

【频】1. 屡次,连次:~繁。~仍。~数(shù)(次数多而接连)。~率(lǜ)。~谱。捷报~传。  2. 危急:“国步斯~”。  3. 并列:“百嘉备舍,群神~行”。  4. 古同“颦”。 | ◎ 古同“濒”,水边地。

【频】〔古文〕《唐韻》符眞切《集韻》《韻會》毗賔切,音顰。《玉篇》急也。《廣雅》比也。《詩·大雅》國步斯頻。《傳》頻,急也。《箋》頻猶比也。國家之政,行此禍害比比然。又姓。《風俗通》漢有酒泉太守頻暢。又《說文》水厓。《徐鉉曰》今俗別作水濵,非是。《詩·大雅》池之竭矣,不云自頻。《傳》頻,厓也。《箋》頻,當作濵。又與顰同。《易·復卦》頻復厲无咎。《註》謂頻蹙之貌。又果名。《前漢·司馬相如·上林賦》仁頻,幷閭。《註》仁頻,賔榔也。頻或作賔。漢典考證:〔《詩·大雅》地之竭矣,不云自頻。〕 謹照原文地改池。 考證:〔《

【告语】grave;oyǔ[letothersknow;inform;tell]告诉,诉说奔走告语告语同龄人

【告语】说。《史记·滑稽列传》:“至为河伯娶妇时……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宋曾慥《高斋漫录》:“元祐初,温公拜相,更易熙丰政事。荆公在钟山,亲旧恐伤其意,不敢告语。”鲁迅《呐喊·自序》:“创始时候既已背时,失败时候当然无可告语。”2.文体类别名。马其昶《<古文辞类纂>标注序》:“曾文正公更约为三门十一类,曰论著,曰告语,曰记载。”按,《经史百家杂钞》于“告语”门下,分诏令(上告下者)、奏议(下告上者)、书牍(同辈相告者)、哀祭(人告于鬼神者)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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