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二十九篠
平仄:平 平
拼音: liǎo|le huái píng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了】《唐韻》盧鳥切《集韻》《韻會》郞鳥切《正韻》盧皎切,聊上聲。《增韻》決也。《廣韻》慧也,曉解也。《後漢·孔融傳》融年十二聰慧。煒曰:小而了了,大未必奇。又《宋書·戴法興傳》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得法興使爲之。又訖也,畢也。《晉書·傅毅傳》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杜甫詩》岱宗夫如何。齊魯靑未了。又《揚子·方言》了,快也。秦曰了。又秦吉了,鳥名。《仇池筆記注》似鸚鵡,腦有肉冠,能言笑。
【淮】◎ 〔~河〕水名,源于中国河南省桐柏山,流经安徽、江苏两省入洪泽湖。简称“淮”,如“~北”。“~南”。 网
【淮】《唐韻》戸乖切《集韻》《韻會》乎乖切,音懷。水名。《說文》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東南入海。《風俗通·山澤篇》淮,均也。均其務也。《春秋·說題辭》淮者,均其勢也。《釋名》淮,圍也。圍繞揚州分界,東至於海也。《周禮·夏官·職方氏》靑州,其川淮泗。《書·禹貢》導淮自桐柏。又水出漢中。《前漢·地理志》漢中郡房陵縣淮山,淮水所出。又淮安,郡名。《廣輿記》秦屬九江郡,曰淮隂。漢曰臨淮,晉曰山陽,隋唐曰楚州,宋曰淮安。又《韻補》叶胡隈切,音回。《左傳·昭十二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爲諸侯師。一說淮讀爲濰叶韻
【平】1.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2.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3.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4. 安定、安静:~安。~服。 5. 治理,镇压:~定。 6.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7. 和好:“宋人及楚人~”。 8.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9.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10.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11. 姓。 12. 〔~假(jiǎ )名〕日本
【平】〔古文〕《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