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bǐ àn dǒu|dòu qiàn dōng zhēn rén
【笔】1. 写字、画图的工具:毛~。钢~。铅~。~架。~胆。 2. 组成汉字的点、横、直、撇、捺等:~画。~顺。~形。~道。 3. 用笔写,写作的:~者。代~。~耕。~谈。~误。~译。~战。~名。 4. 写字、画画、作文的技巧或特色:~体。~法。~力。文~。工~。曲~。伏~。 5. 像笔一样直:~直。~挺。~陡。 6. 量词,指钱款:一~钱。 7. 指散文:“谢玄晖善为诗,任彦升工于~”。随~。
【笔】《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漢典考證:《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
【按】1. 用手或手指压:~铃。~键。~钮。~脉。~摩。 2. 止住:~捺。~耐。~压。 3. 依照:~照。~理。~例。~说。~质论价。 4. 考查,研求:~验(审查验证)。~察(稽查审察)。 5. (编者、作者等)在正文之外所加的说明或论断:~语。编者~。
【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旰切,音案。《說文》下也。《廣韻》抑也。《梁文帝箏賦》陸離抑按,磊落縱橫。又《爾雅·釋詁》止也。《史記·周本紀》王按兵毋出。《前漢·高帝紀》吏民皆按堵如故。《註》按次第牆堵,不遷動也。又據也。《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祭器,按度程。《史記·白起傳》趙軍長平,以按據上黨民。《註》屯兵以據援。又撫也。《史記·平原君傳》毛遂按劒,歷階而上。又《鄒陽傳》人無不按劒相盼。又控也。《史記·絳侯世家》天子乃按轡徐行。又察行也,考驗也,舉也,劾也。《前漢·賈誼傳》驗之往古,按之當今之
【斗】1.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酒只鸡(经常用作招待客人的简单酒食,家常便饭)。 2. 量粮食的器具:~筲之人(形容人器量狭小,见识短浅)。 3. 形容小东西的大:~胆。 4. 形容大东西的小:~室。 5. 像斗的东西:~车。~笠。~篷。熨~。 6.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泛指星:南~。气冲~牛(怒气冲天)。 7. 特指“北斗星”:~折蛇行。 8. 古同“陡”,高耸的样子。 9. 〔斗拱〕(枓栱)拱是建筑上弧形承重结构,斗是垫拱的方木块,合称斗拱。 10. 古同“陡”
【斗】〔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又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又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
【倩】1. 美好:~装。~景。 2. 请,央求:~人代笔。
【倩】《廣韻》《韻會》《正韻》倉甸切,千去聲。美好也。《說文》男子之美稱,若草木之蔥蒨也。蕭望之字長倩,東方朔字曼倩,皆美也。又《詩·衞風》巧笑倩兮。《傳》好口輔也。又《集韻》《韻會》《正韻》七正切,淸去聲。《揚子·方言》東齊之閒,壻謂之倩。又凡假代及暫雇使令亦曰倩。《琳·爲曹洪與魏文帝書》怪乃輕其家丘,謂爲倩人。
【东】1. 方向,太阳出升的一边,与“西”相对:~方。~经(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山再起(喻失势之后,重新恢复地位)。付诸~流。 2. 主人(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房~。股~。~道主(泛指请客的主人,亦称“东道”、“作东”)。 3. 姓。
【东】《唐韻》《正韻》德紅切《集韻》《韻會》都籠切,音蝀。《說文》動也。陽氣動,于時爲春。《書·堯典》平秩東作。《孔傳》歲起於東,而始就耕也。《淮南子·天文訓》東方木也,其帝太皡。又《史記·曆書》日起於東,月起於西。《鄭樵·通志》日在木中曰東,在木上曰杲,在木下曰杳。木,若木也,日所升降。又《詩·大雅》東有啓明。又《爾雅·釋地》東至于泰遠。又姓。《聖賢羣輔錄》舜友東不訾。又叶當經切,音丁。《詩·小雅》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自西徂東。又叶都郞切,音當。《楊泉·蠶賦》粵召僕夫,築室于旁。于旁伊何,在庭之東。
【真人】hēnrén(1)[intheflesh;actualperson]∶亲身和活着的人在银幕上…但决非真人(2)[immortal]∶道教称有养本性或修行得道的人,多用做称号
【真人】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亦泛称“成仙”之人。《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古之真人,不知説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淮南子·本经训》:“莫死莫生,莫虚莫盈,是谓真人。”汉王逸《九思·守志》:“随真人兮翱翔,食元气兮长存。”《旧唐书·玄宗纪下》:“天寳元年……庄子号为南华真人,文子号为通玄真人,列子号为冲虚真人,庚桑子号为洞虚真人。”宋苏轼《甲子日雨》诗:“赖有真人不飢渴,闭门却埽但焚香。”《剪灯新话·牡丹灯记》:“邻翁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