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qiān fēi|pèi chǔ|chù suí bù
【千】1. 数目,十个一百(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仟”代):~周(无线电波频率单位)。~克(即一公斤)。~米(即一公里)。 2. 喻极多:~里马。~言万语。~钧一发。~虑一失。~锤百炼(❶喻多次斗争考验;❷喻对诗文做多次精细修改)。 3. 见“秋”字“秋千”。 4. 姓。
【千】《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又《廣韻》漢複姓。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妃】1. 帝王的妻,位次于皇后;亦指太子、王、侯的妻:~子。~嫔。 2. 古代对神女的尊称:天~。宓~。 3. 古同“绯”,粉红色。 | ◎ 古同“配”,婚配。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随步】信步。唐赵嘏《和令狐补阙<春日独游西街>》:“映鞭柳色微遮水,随步花枝欲碍山。”明汤显祖《牡丹亭·寻梦》:“画廊前,深深驀见啣泥燕,随步名园是偶然。”清东轩主人《述异记·怪洋》:“其中三十餘客,相携游步海岸;过一山坡,见石板街道,阔餘二丈,长约数里,随步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