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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处那容人乞——念奴娇(七夕,是年七月九日方立秋)

韵脚:入九迄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qiǎo chǔ|chù nà|nǎ|nèi|nā róng rén qǐ

巧处那容人乞释义

【巧】1. 技能好,灵敏:~妙。~思。~劲。~干(gàn )。精~。轻~。乖~。心灵手~。~发奇中。  2. 美好:~笑(指美好的笑貌)。  3. 虚伪(特指语言):~言。~诈。~辩。~言令色。  4. 恰好:~合。~遇。恰~。

【巧】〔古文〕丂《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絞切,敲上聲。《說文》技也。《廣韻》能也,善也。《韻會》機巧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爲良。《山海經》義均始爲巧,倕始作下民百巧。又《增韻》拙之反。《韻會》黠慧也。《老子·道德經》大巧若拙。《淮南子·主術訓》是故有大略者,不可責以捷巧。又《廣韻》好也。《詩·衞風》巧笑倩兮。又《韻會》射者工于命中曰巧。《孟子》知譬則巧也。又《廣韻》僞也。《詩·小雅》巧言如簧,顏之厚矣。《傳》出言虛僞,而不知慚於人。《禮·月令》毋或作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那】◎ 指较远的时间、地方或事物,与“这”相对:~里。~个。~样。~些。~时。~么。 | ◎ 同“哪”(一)(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 | ◎ 义同(一),“那”和“一”连读的合音,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个。~五年。 | ◎ 姓。

【容人】acute;ngrén(1)[broad-minded]∶有意容忍、宽容或宽恕违背传统的社会或道德行为的小事(2)[toleratetowardsothers]∶对别人采取宽容态度

【容人】《红楼梦》第四六回:“你跟我们去,你知道我的性子又好,又不是那不容人的人,老爷待你们又好。”晋剧《打金枝》第二场:“况驸马汾阳救驾杀贼他的功劳第一,为君必须有容人之义,为岳父斩女婿古今甚稀。”

【乞】1. 向人讨、要、求:~求。~丐。~灵(向神佛求助)。~怜。  2. 姓。

【乞】《廣韻》去訖切《集韻》《韻會》《正韻》欺訖切,音。求也。《禮·內則》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史記·王翦傳》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後漢·李通傳》以病上書乞身。又《釋典》比丘者,華言乞士,謂內乞法資心,外乞食資身也。又姓。五代將乞力。又乞伏,複姓。又《集韻》丘旣切《正韻》去冀切,音器。凡與人物,亦曰乞。《前漢·朱買臣傳》吏卒更乞匃之。《註》音氣。《晉書·謝安傳》謂甥羊曇曰:以墅乞汝。 《鄭樵·通志》气,氣也。因聲借爲與人之乞,音氣。因與人之義,借爲求人之乞,此因借而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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