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仄 平 仄 平
拼音: qiè yǎ jùn xiāng
【窃】1. 偷盗:偷~。~取。 2. 用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取得:~位。~夺。 3. 私自,暗中:~笑。~听。 4. 谦辞,指自己:~谓。~以为可行。
【雅】1. 正规的,标准的:~言。~正(a.规范的;b.正直;c.客气话,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请对方指正)。 2. 美好的,高尚的,不粗俗的:文~。高~。典~。~观。~教(jiào )。~兴(xìng )。~座。~俗。 3. 平素,素来:~爱。~善鼓琴。 4. 极,甚:~以为美。~不欲为。 5. 交往:无一日之~。 6. 酒器名:~量(liàng )(a.大的酒量;b.宽宏的气度)。 7.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风~颂。~声(泛指诗歌)。 8. 古同“鸦”,乌鸦。
【俊】1. 才智出众的人:~杰。~伟。~彦(才智杰出的人)。~爽。~造(学识造诣很深的人)。 2. 容貌美丽:~俏。~美。~秀。~逸(俊美洒脱,不同凡俗)。英~。 3. 古同“峻”,大。
【俊】《唐韻》子峻切《集韻》《韻會》《正韻》祖峻切,音儁。《說文》材千人也。《馬氏曰》智過千人曰俊。《北史·蘇綽傳》萬人之秀曰俊。《禮·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又《月令》孟夏命大尉贊桀俊,遂賢良。又與儁峻通。《書·堯典》克明俊德。《註》俊同峻。又同畯。《史記·宋世家》引書洪範,俊民用章,作畯民。又通作駿。《史記·屈原傳》誹駿疑傑。又與同。《戰國策》世無東郭俊盧氏之狗。《註》又作逡。
【香】1. 气味好闻,与“臭”相对:~味。~醇。芳~。清~。 2. 舒服:睡得~。 3. 味道好:这鱼做得真~。 4. 受欢迎:这种货物在农村~得很。 5.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麝~。灵猫~。龙涎~。檀~。沉~。 6.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闺。~艳。 7. 祭祖、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火。烧~拜佛。~炉。~烛。 8. 姓。
【香】〔古文〕《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音鄕。《玉篇》芳也。《正韻》氣芬芳。《書·君》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又有小麝,其香更奇。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