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qīn|qìng dé|děi|de zǐ yáng chuán|zhuàn zhèng yìn
【亲】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紫】1. 在可见光中波长最短,红与蓝合成的颜色:~红。~铜。~外线。~药水。 2. 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因而常在其宫室、服饰、用物前冠之以“紫”:~衣。~书(a.道经;b.皇帝诏书)。~诰(帝王诏令)。~台(神仙、帝王所居)。~气(祥瑞之气,多附会为帝王、圣贤或宝物出现的先兆)。~绶。~垣(皇宫)。~阙。~光阁。~禁城。~袍金带。 3. 姓。
【紫】《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又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又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漢典考證:〔《釋名》紫,疵也,非正色。正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 謹照原文正色之疵改五色之疵。〔又同絮。《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
【阳】1. 明亮。 2.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与“阴”相对:一阴一~谓之道。阴~二气。图形:⚊(U+268A)。 3. 指“太阳”:~光。~面。~历。向~。夕~。 4.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多用于地名):衡~(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洛~(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 5. 温暖:~春。 6. 外露的,明显的:~沟。~奉阴违。 7. 凸出的:~文图章。 8. 关于活人的:~间(人世间)。~宅。~寿。 9. 带正电的:~极。~电。~离子。 10. 男性生殖器:~痿。
【阳】與陽同。見《字彙補》字註。(陽)〔古文〕《唐韻》與章切《集韻》《韻會》余章切《正韻》移章切,音羊。《玉篇》營天功,明萬物謂之陽。《說文》高明也。又日也。《詩·小雅》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傳》陽,日也。《左傳·文四年》天子當陽。《禮·祭義》殷人祭其陽。《註》陽謂日中時也。《孟子》秋陽以暴之。又《楚辭·遠遊》集重陽,入帝宮。《註》積陽爲天,天有九重,故曰重陽。又《玉篇》雙也。又月建。《爾雅·釋天》十月爲陽。《詩·小雅》歲亦陽止。又《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又《爾雅·釋天》太歲在癸曰昭陽。又五月
【传】1. 转(zhuǎn )授,递:~递。~输。~戒。~统。言~身教。 2. 推广,散布:宣~。流~。~名。~奇(a.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b.中国明、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c.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 | 1. 解说经义的文字:经~。《左~》。 2. 记载某人一生事迹的文字:小~。自~。纪~。~记。~略。树碑立~。 3. 以演述历史和人物故事为中心的文学作品:《水浒~》。 4. 古代设于驿站的房舍,亦指驿站上所备的马车:~舍(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
【传】《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又丁戀反。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又《說文》遽也
【正印】犹正宗。宋王迈《代通舶使启》:“追河閒于千载,后得礼乐之盛,心梦太白于三生前,传文章之正印。”2.明制,某些重要官职(如御史)铸有二印。其一为职官本人掌管,谓之“副印”;其一藏于内府,谓之“正印”。有事则受“正印”而出,复命时则仍上交朝廷。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郑克塽降日。奏缴延平王册一付,延平王印一颗,招讨大将军正印一颗,副印一颗,盖副印用以随带军前者。”参阅《明史·舆服志四》。3.正方形的官印。清制,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各级地方长官均用正印,故府州县官又称正印或正印官。《官场现形记》第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