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qīn|qìng xíng tiān tǎo
【亲】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
【行天】1.行空,经行天空。《后汉书·马援传》:“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唐韩愈《春雪》诗:“入镜鸞窥沼,行天马度桥。”宋范成大《石湖中秋二十韵》:“涌地金芒发,行天玉镜流。”林庚白《首都饭店闻警》诗:“前军超海争擒贼,两队行天屡合围。”2.曲调名。《隋书·音乐志下》:“﹝太庙﹞送神礼毕五言,象《行天曲》。”明胡震亨《唐音癸籤·乐通二》:“《行天》,贞观中侯尚书妾方等善唱之,后有郝三宝者,亦能歌此,自谓不及。”
【讨】1. 查究,处治:检~。 2. 征伐,发动攻击:~伐。声~(宣布罪行而加以抨击)。 3. 研究,推求:研~。探~。 4. 索取:~还(huán)。 5. 求,请求:~教(jiào )。~饶。 6. 惹:~厌。~人喜欢。 7. 娶:~老婆。
【讨】《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