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三十二晧
平仄:仄 平 仄 仄
拼音: qì dào fèng rú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道】1. 路,方向,途径:~路。铁~。志同~合。 2. 指法则、规律:~理。~德。~义。得~多助,失~寡助。 3.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学。传~。修~。 4. 方法,办法,技术:门~。医~。 5. 指“道家”(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 6. 指“道教”(中国主要宗教之一,创立于东汉):~观(guàn )。~士。~姑。~行(háng )(僧道修行的功夫,喻技能和本领)。 7.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会~门。一贯~。 8. 说,讲:~白。常言~。能说会~。 9. 用
【道】〔古文〕衟《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正韻》杜皓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又當道,草名。《博雅
【奉】1. 恭敬地用手捧着:~觞(举杯祝酒)。~献。~祀。~承(恭维,讨好。“承”读轻声)。 2. 尊重,遵守:~公守法。~为圭臬(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行故事(按老规定办事)。 3. 敬辞,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告。~还(huán )。~陪。~劝。~迎(a.敬辞,迎接;b.奉承)。~赠。 4. 信仰:信~。素~佛教。 5. 供养,伺候:~养。供~。侍~。 6. 姓。 7. 古同“俸”,薪金。
【奉】〔古文〕《唐韻》扶壟切《集韻》《韻會》父勇切,音唪。《說文》承也。《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又與也,獻也。《史記·藺相如傳》奉璧西入秦。又《集韻》房用切,音俸。養也,秩祿也。《史記·蕭何世家》高祖以吏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前漢·宣帝紀》帝詔小吏,勤事而奉薄,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別作俸。又姓。漢馬軍使奉揮,明奉科。
【儒】1. 指读书人:~生。腐~。通~(指博识多闻的大学者)。~林(儒者之林,旧指学术界)。~雅(读书人所具有的温文尔雅的风貌)。 2. 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一个学派:~家。~教(即“孔教”)。~士。~术。~学。 3. 古同“懦”,懦弱。
【儒】《唐韻》人朱切《集韻》《韻會》汝朱切,音襦。學者之稱。《揚子·法言》通天地人曰儒。《周禮·天官》四曰儒,以道得民。又侏儒,短人也。又侏儒,柱名,與株檽同。《韓愈·進學解》欂櫨侏儒。又與偄同。《隸釋魯峻孟郁》儒作偄。